图6 清末民国不同时期的披风 图7 披风红裙 包天笑《六十年来妆服志》对女性的披风红裙作了非常详细的记录: “妇女的礼服,最普通者,曰披风、曰红裙。披风比于男子的外套,也是吉服则作天青色,而素服则作元青色,不得有异色。披风之内衬以袄,那就儘你爱用什么颜色,便用什么颜色了。披风也像男子外套的作对襟,长可及膝。有两袖,极博,以我幼时所见,大概以蓝缎而绣以五彩或夹金线之花。六十年以上对于披风上的装饰,我不知道了。但未嫁的闺女,不得穿披风。
到了晚清时代,女太太们踵事增华,披风上除补服以外,还有平金的团花,以及水浪形的金边,她们称之为‘水脚’,此种装饰,北方官太太们颇为提倡。披风上有短领,可以点缀各种珠宝。披风亦似男子的外套,从纱的一直可以穿到皮的,但皮毛的翻穿,似近日的女大衣,却是没有过。
红裙也有种种花样,大红之裙,加以百襕,有的还装以各种飘带。有一时代,裙幅上装以无数的小银铃,行一步辄丁令作声。但此种装饰,都为年轻少妇为之,年老者穿红裙,亦颇素朴。” 另外,按照包天笑所述当时的吴地习俗,必须夫妇双全者才可以穿红裙,若是守寡的孀妇遇到需要穿礼服(披风)的场合,则要改用其他颜色的裙子,年轻者可以穿浅碧、淡青或紫色,老年的则改穿黄裙。 由于披风和清代男子的外褂(亦称“外套”)特征相似,所以当时把女性披风也称为“褂”或“大褂”,缀补服的披风也可通称为“补褂”。1912年《申报》评论民国元年服制案中的女礼服说:“女子礼服亦甚简单,曰套,其式与前清时女人所穿大褂同(南方谓之披风)。”这里的南方主要指江南一带,而广东等地亦习惯用“褂”来称呼披风,与红裙合称“褂裙”或“裙褂”,时至今日,这一带新娘仍多有将经过改良、融入现代审美的“裙褂”作为婚礼礼服的习惯(图8)。 从晚明的竖领对襟式披风到晚清民国的“披风红裙”再到现在新娘的“裙褂”,跨越三代逾三百年,竖领披风的地位不断抬升,最后一度成为法定女子礼服。虽然形制细节随着不同时代人们的审美改变而多有变化,但竖领和对襟的总体特征一直保存着,甚至早期在开襟处的一对系带直至晚期仍常能见到其孑遗——只不过成了装饰性的垂带(图9)。 图8 裙褂 图9 披风的竖领与系带 女性的披风红裙除了用作礼服和吉服外,还可以作为下葬的殓衣,《沪壖话旧录》:“如死者殓时之服装,昔时必用其在生之品级衣冠,即无品级者,倘非赤贫,亦男必靴帽袍套,女必红裙披风(妾与未嫁之女不在此例,仅穿生时平常服式)。”台湾《汉声》杂志曾记录过苏南水乡前戴村妇女服饰,其中就有老年妇女的寿衣,依然是传统的“披风红裙”,这种寿衣在老年妇女逢九做寿的念佛开斋堂仪式中也穿着,仍带有一些礼服的性质(图10)。 图10 前戴村妇女的传统寿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