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汉山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924|回复: 0

南朝乐府古辞的改造与艳情诗的写作(二)

[复制链接]

8244

主题

9798

帖子

7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78200
发表于 2019-12-7 16:2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10-25 17:37:45

  《三妇艳》是产生于南朝时期新的乐府题目,其本源是汉乐府《长安有狭斜行》。按,汉乐府中写到三妇的歌辞有《长安有狭斜行》和《相逢行》,《乐府诗集》卷三十四《相逢行》解题说:“一曰《相逢狭路间行》,亦曰《长安有狭斜行》。”说明二曲相同。二曲皆有古辞,辞句大致相同,但后曲较前曲简略一些。据《乐府诗集》载,《相逢行》为晋乐所奏,《长安有狭斜行》不言晋乐演奏。《乐府诗集》卷三十三《清调曲》解题引《古今乐录》说王僧虔《技录》记《清调》有六曲,其四为《相逢狭路间行》,又引《荀氏录》说荀勖所记九曲,传者五曲,晋宋齐所歌,四曲至陈时不传,其中即有《相逢狭路间行》。又《宋书·乐志》亦不载,可见《相逢行》在晋时还入乐,至宋齐以后就不入乐了。至于《长安有狭斜行》,晋时已不入乐。二曲虽不入乐,但历代文人都有模拟的歌辞。据《乐府诗集》,《三妇艳》是继承《长安有狭斜行》古辞的。首制其辞的,是宋南平王刘铄。刘诗写道:“大妇裁雾縠,中妇牒冰练。小妇端清景,含歌登玉殿。丈人且徘徊,临风伤流霰。”这里虽然截取《长安有狭斜行》后面的部分,辞意上仍然与原辞一致。为什么叫“三妇艳”呢?按,“艳”本是音乐术语,《乐府诗集》卷二十六《相和歌辞》解题引《古今乐录》说:“艳在曲之前,趋与乱在曲之后,亦犹吴声、西曲前有和,后有送也。”艳本指趋曲之前曲,如古辞《白鹄》,自“飞来双白鹄”至“泪下不自知”,共有四解,自“念与君难别”以下为趋曲,前则为艳曲。但《长安有狭斜行》中的“大妇”以下,很明显不是艳曲,所以很难说《三妇艳》的“艳”是指《长安有狭斜行》的艳曲。《乐府诗集》卷三十三《相和歌辞》解题引《古今乐录》的解释,说到这个问题。但《古今乐录》的这段话很难读,日本学者增田清秀《乐府之历史的研究》这样标点:“张永录


  曰:未歌之前。有八部弦。四器俱作。(疑脱又 字)高下游弄之后。凡三调歌弦。一部竟。辄作送歌弦。今用器。又有《大歌弦》一曲。歌大妇织绮罗。不在歌数。唯平调有之。即清调相逢狭路间,道隘不容车篇。后章有大妇织绮罗。中妇织流黄也。张录云。非管弦音声所寄。似是命笛理弦之余。王录所无也。亦谓之《三妇艳》诗。”  (参见日本创文社昭和五十年〔1975〕三月版,第96页) 我以为增田清秀的断句较为合理。据张永说法,《三妇艳》本是清调《相逢狭路间行》后章,但用作平调歌曲的送歌,因为送曲,所以不计算为歌曲的数量。其音乐的功能只是“命笛理弦之余”。张永是齐人,著录的宋元嘉年间的音乐情况,则见宋时乐府已经把《长安有狭斜行》或《相逢狭路间行》之末章,单独分析出来,作为平调曲命笛理弦之用。张永说这个《三妇艳》是从《相逢行》中来,但《乐府诗集》却将文人拟诗列在《长安有狭斜行》之后,可能张永是对的,因为《相逢行》在晋时还入乐,《长安有狭斜行》似乎不闻在晋时入乐。


  为什么单单是《相逢行》的末章“三妇”词被拿来作为理弦之用呢?而恰恰又为文人所看中,而成为流行于南朝的艳情题目,这还是值得继续研究的。据《乐府诗集》,《三妇艳》最初始于刘宋时的南平王刘铄,这与张永对元嘉音乐的著录是相符的。不过,将《三妇艳》单独编为乐章,是乐工的行为,刘铄则利用其题目写诗。自刘铄之后,《三妇艳》迅速成为齐梁文人喜爱的题目,但古辞的意旨和人物的身份却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汉代家人的生活,完全被齐梁文人改造为倡女艳情。我们看刘铄的诗,基本合于古辞,诗中三妇是家中的媳妇,丈人即公公,人物身份也都符合古辞。然而在古辞中,诗自丈人的三个儿子写起,然后叙述到三个媳妇在家中的活动,最后写丈人很满意地与家人一起享受着天伦之乐。这样由子写到妇,最后写到丈人,才不觉突兀。而在刘铄的《三妇艳》中,由于只取后几句,前文写儿子的部分删去,只写丈人与子妇的活动,就有点不太合适了。其后齐王融所作,与古辞后几句基本相同,人物身份也没有改变。至于沈约、昭明太子,我们发现,人物身份突然改变了。沈约和萧统都将“丈人”改成了“良人”,良人在这里很明显指的是妇人的丈夫,那么三妇也就变成良人的妻妾了。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变化呢?当然是与南朝艳情诗风的流行有关。此外,如前所述,乐工仅取三妇之辞,其与丈人的关系在读者看来,就变得微妙而暧昧了。沈约、萧统索性将“丈人”改为“良人”,就去掉了这种暧昧的意味。


  根据歌辞,汉代百姓可能是将家中的媳妇称为大妇、中妇、小妇等,但小妇在汉时亦有指妾的意思。《汉书》卷九十八《元后传》记“(王)凤知其小妇弟张美人已尝适人”句,颜师古注曰:“小妇,妾也。弟谓女弟,即妹也。”可见小妇在汉代有妾之义。这样当乐府演唱《三妇艳》时,小妇也会给人以妾的联想,因此梁代诗人改“丈人”为“良人”,也就顺应了妻妾的原义。此外,据《法苑珠林》卷七十二《咒诅部》载:“有一长者,其家巨富,唯无子息,更取小妇,夫甚爱念,后生一男,夫妇敬重,视之无厌。大妇心妒,私自念言:‘此儿若大,当摄家业,我唐勤苦聚积何益?不如杀之。’取铁针刺儿腮上,后遂命终。”这说明唐时是以大妇称为大妻,小妇称为小妻的,则梁代诗人的《三妇艳》,以三妇对良人,正是群妻之意。由丈人与子妇,到良人与妻妾,是齐梁


  时诗人改造汉乐府写作艳情诗的一个例证,这反映了齐梁时人审美态度与汉魏的不同。其实齐梁人并未到此为止,由梁而及陈时,小妇又由妾的身份变为倡女。《艺文类聚》卷四十二引何逊《轻薄篇》说:“长安美年少,重身轻万亿。柘弹随珠丸,白马黄金饰。相期百戏傍,去来三市侧。象床沓绣被,玉盘传绮食。倡女掩扇歌,小妇开帘织。相看独隐笑,见人还敛色。”这里的小妇与倡女并提,是二者为一了。《颜氏家训》卷六《书证》记:“古乐府歌词,先述三子次及三妇,妇是对舅姑之称。其末章云:丈人且安坐,调弦未遽央。古者,子妇供事舅姑,旦夕在侧,与儿女无异,故有此言。丈人亦长老之目,今世俗犹呼其祖考为先亡丈人。又疑丈当作大,北间风俗妇呼舅为大人公。丈之与大易为误耳。近代文士颇作三妇诗,乃为匹嫡并耦己之群妻之意,又加郑卫之辞,大雅君子,何其谬乎!”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又引清人卢文弨说:“宋南平王刘铄,始仿乐府之后六句作《三妇艳》诗,犹未甚猥亵也。梁昭明太子、沈约俱有‘良人且高卧’之句,王筠、刘孝绰尚称‘丈人’,吴均则云‘佳人’。至陈后主乃有十一首之多,如‘小妇正横陈,含娇情未吐’等句,正颜氏所谓郑卫之辞也。”都从《三妇艳》一诗的写作,看出了南朝诗人的艳情态度。


  责任编辑:花坟


一直被朋友称为小博士。其实就是书读得多一些而已。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汉山网    

GMT-5, 2024-3-28 13:39 , Processed in 0.085125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