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雅娟 白皓 《 中国青年报 》( 2015年09月22日
邓雄(化名)的妻子怀孕几个月了,这位贵阳保利春天大道小区的业主对周围空气中的恶臭充满焦虑,不知这会对他即将出生的孩子产生什么影响。 业主们知道,恶臭很可能来自附近的高雁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在网络搜索相关资料时,邓雄发现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垃圾围城”已经成了很多城市面临的棘手问题。如今,这个问题也砸中了自己的生活。 有的业主选择了搬走,邓雄和依然生活在这里的业主们想到了投诉。最近一年多时间里,有的业主频繁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和“12319”城市公共服务热线,有的通过各种网站给领导信箱写信,有的在环保部网站留言要求解决问题。 但臭味依旧没有散去。 缺席的环保部门 最近一段时间,高雁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附近的居民代表至少参加了3次政府部门组织的座谈会,大家发现,很少能听到环保部门的声音。 空气中的臭气是不是属于环境污染,环保部门该不该出手管理,环保部门到底有没有作为?一连串的疑问萦绕在居民心中。 有业主发现,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环保法”被喻为一部“长牙齿”的法律,能对民怨极大的污染现象打出硬拳头。其中“按日计罚、上不封顶”的条款会让违法排污企业付出高昂的代价,领导干部虚报、谎报、瞒报污染情况将被责令“引咎辞职”,对于重大的环境违法事件,地方政府分管领导、环保部门等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也将“引咎辞职”。 “新环保法”还要求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但新环保法并未让这里的居民看到效果。 居民郑洁近期登录国家环保部网站环境污染网上举报页面,点击贵州板块进入贵州省环保厅投诉举报网页,网页显示2015年9月3日凌晨0时09分发送成功一封“乌当区高雁填满场臭气熏天”的投诉,2015年9月6日10时17分环保部门给出回复: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属环保职权范围,建议向当地城市管理部门反映。 在她之后,也有业主在该网投诉,得到的回复更加简洁:重复投诉、不予受理。 郑洁很郁闷:“法律有规定,这怎么就不归环保管呢?”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认为,在这件事情上,环保部门是有监督职责的,“垃圾填埋场排放恶臭气体,应该符合国家标准,否则就是违法排污。对违法排污者,环保部门可以依据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处罚。” 上海卫生工程设计院院长张益说,目前对垃圾填埋场的环境监测,主要依照环保部的GB16889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和住建部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标准,而前者正是环保部门执法的直接依据。 张益进一步解释说,我国80%以上的垃圾填埋场属于城管系统,城管系统管垃圾场运行,环保系统管两头:一头是对垃圾填埋场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这是对污染源的控制;另一头,是在垃圾场建成运行以后,由环保部门监测它的排放达标不达标。 在《贵阳市2014年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中,垃圾填埋场确实在监测范围之内,方案中写道:“高雁生活垃圾填埋场、比例坝生活垃圾填埋场每季度各监测一次。监测内容为渗滤液、地下水、废气和噪声。” 张益说,从现在的形势来看,监测结果透明非常必要,既然数据是可靠、符合标准的,就应该向公众公布。“垃圾场产生污染,环保部门是有责任的。”张益说,“要问责政府,为什么会出现监管缺位,是缺人缺少经费,还是部门之间像兄弟一样不好管?” 城管部门为何总在向领导汇报 联系城管部门,居民们时常拨打12319公共服务热线,但每次拨打投诉关于臭气的问题,对方的回复都是已经上报领导,正在交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之后再也没有下文。一年多过去,依然如故。 在乌当区组织的一次座谈会中,一位居民质问乌当区城管部门的领导为什么长期坐视不管,对方的回答是:“这不是我们这个层级能解决的。”这位居民追问:“那么应该是哪个层级能解决的?”城管部门的领导沉默不语。 在9月16日进行的又一次座谈中,面对居民一波波的质问,乌当区城管局局长叶春前也急了:“我们咋个不急嘛?我们比你们还急!”他说:“我家也住在附近,垃圾雨后经过暴晒风吹,我家里也有臭味。” 叶春前说,高雁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属于贵阳市城管局,作为乌当区城管局,也只能不断向市里汇报。他同时表示,居民们的维权声音促使市政府进一步重视此事,也算是一种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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