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汉山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77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欧盟将出动海军拦截难民船:必要时可摧毁

[复制链接]

8244

主题

9798

帖子

7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7902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9-15 19:22: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发表时间:2015-09-15 10:26:25


德国突然转变欢迎姿态,欧盟多国恢复边界检查,等待中东北非难民的还有什么?据法新社消息,当地时间14日,欧盟成员国批准对地中海人蛇集团采取军事行动,包括没收走私船只,甚至在必要的时候将船摧毁。该计划最快将在下月实施。

地中海的难民船

欧盟部长理事会在声明中表示,这一重要转变将能帮助欧盟在地中海开展军事行动,搜查、没收人蛇集团的船只,迫使船只掉头。据悉,欧盟内政部长们在布鲁塞尔商议难民分配问题时做出了这一决定。

这是欧盟今年7月批准的应付难民潮军事措施计划的第二阶段。第一阶段纯粹只是收集情报。欧盟一位外交官说,目前的“条件已经允许”欧盟落实新的军事阶段。

不过,在此阶段,欧盟海军仍只能在公海执行任务。

第三阶段是在利比亚海域内对人蛇集团采取军事行动,最终目标是在难民船仍未出航前就加以制止。但此阶段计划尚存争议,因为风险会提高,最低限度须获得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授权,而且最好获得利比亚政府的首肯。

安理会轮值主席国俄罗斯说,安理会可在本月内通过对付地中海走私人口网络的决议,但授权范围只限于公海。

消息人士表示,第二阶段军事计划将在下个月正式实施,到时需更多军舰协助执行任务。目前该军事行动只配有四艘军舰,两艘来自德国,意大利和英国各一艘。

德国:不能让难民自选收容国

据观察者网此前报道,德国13日突然转变欢迎难民姿态,在德奥边界实施管制,检查入境者的身份。德国南部巴伐利亚州内政部长赫尔曼14日说,边界管制措施将施行至少“几个星期”。

赫尔曼说,移民大举涌入引起混乱,同时威胁德国的安全。“我们必须加强管制是因为我们近几天发现,很多寻求入境者根本不是真正的难民。过去几天有传言说,只要你声称是叙利亚人,就能得到收容。”

德国内政部长德梅齐埃称,德国会继续保护难民,“都柏林规定”仍有效,即难民的庇护申请,要向最先踏足的欧盟国家提出,但他同时强调,“不能让难民自选收容国”。

德国副总理加布里尔昨天估计,德国今年收容的难民人数,可能比早前预测的破纪录的80万人还来得多,将达到100万人。

抽查车辆一夜拘30名蛇头

恢复边检的公布发出后,数以百计德国警察开到与奥地利接壤的边境执行任务,除在边境站查行人护照,也在公路抽查车辆,引致塞车。据悉,警方14日一夜间拘捕了约30名蛇头,截获90名人蛇。

此外,奥地利至德国的铁路服务也在前日傍晚起一度暂停,至14日清晨始恢复,但萨尔茨堡往慕尼黑列车例外,因有难民走在路轨上。慕尼黑过去两周接待6.3万难民,已“逼近极限”,而该市所在的巴伐利亚州,官员表明边界管制会“至少实施数周”。

德国实施边境管制,压力立即落到奥地利身上,火车停驶令大量难民滞留萨尔茨堡,前晚要在火车站停车场过夜,市长表示该市安置难民能力已达极限。另有数以百计难民滞留维也纳车站,当局派巴士送他们到收容中心,但许多人担心会错失往德国的火车而拒绝。火车停驶亦影响一般人,有德国人抱怨受阻无法回家。

随着难民持续由匈牙利涌至,一夜间达1万人,奥地利14日亦表示跟随德国做法,恢复边境管制,并会派2200士兵协助警方驻守边界地区。斯洛伐克随后亦决定恢复边界管制。至于难民进入德、奥的另一途径捷克,前日已加强对奥地利边境的巡逻,但暂未实施边境检查。荷兰宣布实行边境抽查。波兰亦表示如边境“受威胁”会实施管制。

5809名难民涌匈创新高

匈牙利已连续两日涌入破纪录的难民,继上周六4330人后,前日再有5809人涌至创新高;难民或是想赶在匈牙利围栏建好,以及今日开始逮捕人蛇措施前,赶及抵垒。

联合国难民署对德国的做法表示忧虑,促欧洲国家尽快达协议,就难民问题采取必要措施。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亦表示关注该项措施的执行状况,同时亦强调,德国的决定,正好证明实施配额制、要欧盟成员国分担收容难民责任,刻不容缓。

(观察者网综合美联社、凤凰网消息)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一直被朋友称为小博士。其实就是书读得多一些而已。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汉山网    

GMT-5, 2024-5-8 23:28 , Processed in 0.064536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