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线划分海域岛屿在19世纪是通行的、简捷的地理速记方式,以免将所有岛屿一一列举出来。海洋政治地理学家J.R. V. 普雷斯科特例举了许多例子,如1898年西班牙与美国就菲律宾群岛问题签署的条约、1899年英国和德国商谈各自在所罗门群岛的领地、1930年英美划分苏禄群岛,都使用了这种方法。[21]用直线来划分岛屿的例子还有1783年的美英和平条约、1825年俄英划分在北美的领地、1867年俄美阿拉斯加条约、1882年英法就塞拉利昂问题签署的条约、1898年中英香港条约等。因此,普雷斯科特断言,从中法1887年条约中提到的子午线根本得不出该线旨在划定一条海上边界的结论。
从1919年Drago提出“历史性海湾”这一概念以来,许多国家纷纷提出历史性水域或历史性海湾的主张。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有20个国家声称拥有历史性海湾,但被联合国承认的很少。海洋法专家L. H. Bouchez在《国际法中的海湾制度》一书中论述了确定历史性水域的要素:“沿岸国家并不是采用国际法中一般条款,而是在一定时期内明确地、有效地、连续地对声明历史性水域的地区行使主权,并且得到其他国家的认可。”[26]
公开行使主权(The open exerciseof authority)的含义是,不仅提出主权主张,而且要出据实际占领的事实。主权国家所诉诸的官方行动必须是连续地、和平地展示其国家权力。[27]所谓“行使权力的连续性”(Continuity of exerciseof authority)是指长期、无间断和无争议地行使国家主权。这种连续性,尽管没有可供遵循的时间标准,经常是依靠主观的描述,或“无法追忆的惯例”(immemorial usage),但也不是仅靠时间推移自动构成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历史的久远性并不是最重要的,因为各国提出的时间表有长有短,很难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重要的是对这一主张没有提出异议,也就是说这种连续性是与“默认”紧密相关的。
“默认”是承认历史性所有权最重要的因素。它被定义为:一个国家面对威胁的形势或其权利被侵犯时不采取任何行动。[28] 在英国/挪威渔业案中被国际法院界定为“外国的容忍”。国际社会容忍的时间越长,则历史性权利的根据越充分,直至这种权利最终形成并在较短时间内被合法化。国际法院在“关于缅因湾地区海洋划界的判决”中指出,“默认被认为是对权利的承认”,“如果一个政府实际或通过推定知道了争端另一方行使或主张某项权利,且对此没有提出抗议,这就意味着这个政府对另一方通过行使或主张此种权利而表示出来的法律立场的默示同意”。[29] 默认的一个典型例子是大巴拿马湾。巴拿马根据1956年1月30日第9号法令中的有关条款,认为大巴拿马湾是其历史性海湾,没有遭到毗邻的哥伦比亚的反对。哥斯达黎加1980年2月2日与巴拿马签定的条约中也承认了巴拿马对该海域的历史性所有权。突尼斯的突尼斯湾(Gulf of Tunis)和加贝斯湾(Gulf of Gabes)被认为具有历史性海湾的性质,也是因为没有外国提出异议,且两个海湾在地理特征上符合1958年日内瓦公约第2段第7款的标准。
在联合国备忘录中提到的六个法国殖民地的历史性海湾,五个在赤道非洲——蒙达湾(Bay of Mondah)、洛佩斯角湾(Cape Lopez Bay)、黑角和卡里斯戈湾(Pointe Noire and Carisco Bay)、加蓬的河口湾(Estuary of the Gabon),一个在法属东非,即索马里的塔朱拉湾((Tadjura Gulf)。 法国声称这些是法国的历史性海湾,是通过正式割让或默认而获得的。[35] 北部湾这样一个重要的海湾并不在内,法国也没有对联合国备忘录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