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25日發布《市場准入負面清單 (2018年版) 》,包括「禁止准入類」和「許可准入類」兩大類,共151個事項、581條具體管理措施。這標誌中國全面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進入。這表示中國全面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這是中國擴大開放、兌現開放承諾的重要宣示。
但這次禁止及限制項目仍超過150項。有專家認為開放程度仍屬有限,是否有助於美中貿易談判,仍有待觀察。
新華網報導,中國國家發改委表示,這一重大制度創新,有利於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實現「非禁即入」;有利於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
清單主體包括「禁止准入類」和「許可准入類」兩大類,共151個事項、581條具體管理措施,與此前的試點版負面清單相比,事項減少177項,具體管理措施減少288條。
其中,禁止准入類事項四項,分別是法律法規明確設立的與市場准入相關的禁止性規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禁止投資和禁止新建的項目,以及禁止違規開展金融相關經營活動、禁止違規開展互聯網相關經營活動。對於禁止類事項,市場主體不得進入,行政機關不予審批。
證券時報報導,中國國家行政學院決策咨詢部副主任王小廣表示,從這次負面清單發布的時間節點來看,主要是為了激發市場活力,以應對內部經濟下行壓力及外部不確定性因素對經濟發展帶來的擾動。
值得注意的是,與試點版相比,2018年版首先增加清單說明,其次優化清單結構,例如主清單不再逐條列出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事項,具體相關法律措施以清單附件形式列出,便於市場主體參考。
南華早報報導,上海誠信金融諮詢公司顧問丁海峰(Ding Haifeng,音譯)表示,最新版負面清單的開放程度,仍屬有限,僅具「象徵意義」,因為有些關鍵行業仍然排除中國私營企業或外國企業投資者的參與。但他也表示,「這份清單透露一個明確信息,即外資和中國私營企業未來將獲得更廣泛的市場准入機會。」
中國網報導,新版本還強調負面清單外不得對民企設置不合理或歧視性准入條件。中國發改委體改司司長徐善長稱,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將會同各地區各有關部門,進一步清理清單之外針對市場准入環節的審批事項。
2016年3月制定《市場准入負面清單草案(試點版)》,在天津、上海、福建、廣東四省市先行試點。2017年試點範圍擴大到15個省市。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形成2018年版負面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