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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习近平的治国之变

热度 2已有 347 次阅读2014-11-3 11:54 |系统分类:政经时事 | 宽屏 请点击显示宽屏,再点击恢复窄屏 | 动漫全图 如只见部分动漫,请点击显示全图,再点击恢复窄图

习近平的治国之变

1972年的冬天,经历6年文革的北京寒冷多 雪、一片狼藉。因为这场政治运动被迫害致死的中共官员和知识分子不知凡几,一代名帅陈毅也不堪折磨于十多个月前去世。当时年仅19岁的习近平历经重重困 难,与因为小说《刘志丹》而深陷囫囵的父亲时隔7年后再次相见。当时中国无法无序的混乱状态对他是否有深切的触动外界无从知晓。但是42年后的今天,这位 当年还是陕西梁家河村的高个子知青已经步入中共的最高权力殿堂两年。经历过文革与改革开放两重天的习近平,在汇集了中共几乎所有党政大员的会议上正式宣告 他要改变毛东泽时代的会议治国、邓小平时代的政策治国模式,将“依法治国”这个喊了17年的政治口号从名词转向动词,成为自己政治时代的又一显著特征。


2014年10月20日,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共 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外界的期待与好奇中召开,并于会议结束当晚(23日)发布相关会议公告,5天之后会议全文以及习近平的说明随后出台。这份很可能彻底改变 治国模式的决定,提出了与以往显著不同的“法治模式”,身在其中的13亿中国大陆民众,或许有很多人并不能意识到这个会议以及其公告对自身有何影响,对这 个有着960万平方公里国土的国家将带来怎样的深刻改变。但是关心中国政治的中外政治观察家们却敏锐地判断出,2011年年初,时任中国人大委员长的吴邦 国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并未让外界感知到中共真的走上了法治的道路。那么,今日作为中共总书记的习近平,在这样的一个特定历史时 期,以自己两年的政治表现,让外界开始相信四中全会之后,中共将开启一种基于民族优秀传统的、遵循法治规则的新型治国方略。正如有的评论人士所说,“习近 平从来不是立场模糊的人,他说的就是他想做的。” 


毛邓之后的治国之变


2500年前的商鞅,用“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 主张来说服秦孝公,开启了“商鞅变法”帷幕。历史证明,任何一种治理方式转型的背后都是社会的发展变化对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当然,毛泽东在建国初期面临 的国内与国际格局的双重压力下根本不可能选择所谓的法律治国。新中国之前经历了近三十多年的内战与抗日,在这样一个自身生存都存在极大危机的年代,民众吃 饱饭都是奢望。那个年代如此的物质生活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让他们谈论“法律”这种复杂的社会关系和国家关系毫无疑问是匪夷所思,极 不现实的。当然,认为解决中国问题须“马克思+秦始皇”的毛泽东,并未在建国后及时实现从革命党人到执政党的自觉转变,在1954年制定出新中国的第一部 宪法后,毛用他浓重的湖南乡音自称“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后来毛又在1958年的北戴河会议上称,“法律这个东西没有也行,但我们有我们的一套……我们 每个决议案都是法,开会也是法。”毛泽东这个中共第一代政治强人,用他的“会议治国”的人治方式将法律束之高阁。


在中共建国前30年中,南宁会议、成都会议、‘八大’ 二次会议、庐山会议、北戴河会议……土改、整风、三反五反、忆苦思甜、农村四清……整个中国在毛的领导下,每一次会议都掀起一股运动,每一场运动都席卷全 国,毛的个人权威凌驾于法律之上,至1966年的“文化大革命”,整个中国仅有“公安六条”等少数治安条例还在运行,国家呈现出了毛泽东说的“无法无天” 的局面,以至于连时任国家主席的刘少奇因为反对当时所谓的“三面红旗”、“四清运动”而被迫害致死。


文化大革命的“无法无序”对饱受动乱之苦而又幸免于难 的中共老一代革命家影响如此之大,以至于1979年刚脱离牢狱之灾的彭真发出了“人心思法、人心思定,一定要加强法制建设”的感慨,在担任法制工作委员会 主任三个月时间里就领导制定了包括《刑法》在内的七部重要的法律。现在回过头来看,当年彭真之举被赞为“对治国的大局有前瞻性的思考”。被喻为中国“改革 开放总设计师”的邓小平也说:“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1973年上山下乡时期,习近平(左二)在陕西延川县


虽然作为中共第二代领导核心的邓小平意识到了法律的重 要性,提出了“依法治国”这个方向,但是由于当时中国政治高层致力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政治领域和法学领域关于治国方略的研究基本停顿。在整个改革开放的 30多年间,中国中央政府通过不停地推出“摸着石头过河”的各项政策来发展国家经济,但是同时,中央下放给地方政府的权力是不均等的,即经济特区自主权比 较大,优惠政策比较多,东南沿海其他地区次之,中西部地区自主权比较小,优惠政策比较少。这种“政策治国”的方式在改革开放初期或许是必要的,但它毕竟违 背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引发了地方与地方之间的攀比心理,各地方政府想方设法向中央要政策,要优惠。用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主要设计参与者王新奎的话 说,“大家对以优惠政策、特殊政策为导向的特殊监管区已经习惯了。”以至于2013年8月上海自贸区成立后,多个地方政府抱着“不搞自贸区会错失中央给予 的优惠政策,且会影响升迁”的想法,掀起了一股申请自贸区的热潮。


虽然邓小平的“政策治国”,在一定时间内调动了社会各 利益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改善了庞大的集中体制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提高了整体制度的效率。但是,随着社会利益和观念的多元化,“政策治国”遇到越来越多 的约束和挑战,不仅影响到政策目标的实现,而且导致整个体制运行绩效的滑坡。“特殊政策、优惠政策再搞下去,确实是效果越来越差,互相抢投资,到最后什么 效益都没有”,专家如此表示。一些政策的负面后果已经开始出现,典型的如购房政策的反复调整,引起市场恐慌,乃至离婚高潮;土地政策的执行,造成农民土地 被强制性剥夺,产生“无地农民”现象以及大量信访事件。几乎每一项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都会产生一些意想不到的后果,这充分说明“政策治国”已经不适用于今 天的中国现状。  


习近平上任后,在治国理政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重大设想 和规划。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及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被认为中共实行全面改革的核心内容。四中的“依法治国”则被习近平视为“国家治理领域一 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四中决定中诸如“德法兼备”、“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的阐述,意味着对于以习近平为首的中共第五代领导集体而言, 必定要在新的时期重新衡量和规划中国的各种新平衡。实现公平公正的改革,则必须制定代表各方共识的法规条款作为各方利益的保障,亦即刚刚结束的四中全会主 题所称的“依法治国”。


习式治国的脉络梳理


欧洲的古谚语说“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习近平的依法 治国思路也不是短时间内一蹴而就的。1989年4月下旬,中共改革派人物胡耀邦逝世,引发北京大学生“反贪腐、反官倒”的街头游行轰轰烈烈,远在两千多公 里之外的福建福州市正在不起眼地召开七届人大二次会议,36岁的宁德地委书记习近平在小组讨论会上发言,不仅阐述了法制的重要性:“社会主义建设,不仅需 要民主与科学,更需要法制。”还充分分析了民主与法制的关系:“民主与法制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二者不可偏废。”政治体制改革需要“不断健全、完善人 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步伐,逐步把我国的政治生活纳入法制化、制度化、民主化的轨道。”他一针见血,以独特的视角提出社会主义初 级阶段法制存在的问题:“现在普遍反映法制不健全,这里既有立法的不健全,也有执法不力的问题”,习近平的发言体现了他初具雏形的法治思维,这也是他最早 关于民主与法制的论述。



1988年,时任福建宁德地委书记的习近平下乡调研时参与乡间劳动


其后升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的习近平在职进入清华大学进修 并于获得法学博士学位。虽然中共官员的在职学历一直被外界认为是镀金行为,但是当时的习近平为何选择了法学作为自己的进修专业却值得我们去思考。五年后的 中共十七大上,习近平进入中央政治局常委奠定了自己的“储君”地位,谁又能否认,2002年获得法学专业的习近平,可能早已在自己的内心有了依法治国的战 略构想的雏形?


在离开福建前一年,省长习近平强调“要贯彻依法治省的 大战略”。2002年习近平从清华博士毕业并在当年10月转任浙江省委副书记,期间继续喊出建设“法治浙江”口号。在浙江任职5年期间,习近平通过《浙江 日报》“之江新语”专栏发表短论232篇,系统论述自己的法治思想。针对当时中共总书记胡锦涛的“和谐社会”思路,习近平称“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 同时,法治也为社会和谐提供重要保证。”2007年,经过短暂的几个月上海执政时间后习近平调入中央成为政治局常委之一,此时他作为胡锦涛接班人已成既定 事实,在此之后直至十八大,习近平度过了上位前的5年沉默期。


或许是上位前5年,习近平已经对自己将要进行的治国理 政尽心了足够系统的思考,十八大成为中共总书记之后,习近平开始紧锣密鼓地发表一系列关于法治思想的讲话。在纪念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强 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 体学习时,他再次强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 谐。”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深化 改革的决定》,60条决定中,有5条专门涉及到八个方面的法律问题:第一个就是落实宪法和宪政问题;第二是行政执法的改革问题;第三是司法独立问题;第四 是司法方式改革问题;第五个内容关于人权保障;第六,废除劳教问题;第七,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第八,强调了加强和完善律师队伍。有观点认为,对追求国家治 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中共而言,要兼顾各方利益,实现公平公正的改革,则只有制定代表各方共识的法规条款,来作为各方利益的保障。用刚刚出炉的四 中决定来表述,就是“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十八届四中全会可谓是习近平法治脉络的一次最为充分的 体现,他将近二十年来自己对依法治国方略的探索,直接上升为中共中央全会的主题。有观点认为,习近平从最初的“民主与法制”,到“依法治省”,再到“依法 治国”,从地方基层到重要省份再到中央,其展现的法治思维一脉相承,并且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完善,这为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 第五个现代化奠定了的基础。一位体制内官员指出,四中全会相关决议通过后,“法治”将成为中共全党的意志,全国人民思维和行为模式的国家意志。但参与此次 四中决定的人士则称,习近平的想法就是要用法治把自己与全党约束起来,权力关进笼子。如果他个人不够坦荡磊落,断然不会选择这样一种治国模式,从某种程度 上讲,这也是具有习近平个人色彩的治国方式之一。


德法兼备的中国法治


依法治国是一个很庞杂的命题。有观点认为,青少年时代 经历过文革岁月和上山下乡苦楚的习近平,深知社会无法无序的危害,因而在后来的从政之路中,法治思想一路相随。但是习近平并不照搬西方的法律思想。在曾扎 根陕北农村,并感受过民间道德温情的习近平看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仅需要包含来自西方的法制思维,也包含源自中国 传统文化的“以德服人”;不仅要依靠高居庙堂的“法制体系”,也要借助源自市井的“乡约族规,村规民俗”。当年吃过“百家饭”的习近平,在担任梁家河村村 官时处理村民纠纷时、在离开福建寄钱给梁家河村的孤寡老人时、在1994年将患了骨髓炎的村民吕侯生接到福州替他治病时……可以相信,当时主导习近平内心 的,不是客观理性的法治思维,而是源自他骨子里的那种传统情感、乡规民俗。所以今天,我们可以在四中决定中看到频繁出现的“司法为民”的字样。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向主张以德治国。上位之初的习近 平在提出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概念时,就已经隐隐带有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肯定之意;而一年后的2013年11月,在山东曲阜孔府考察时,“一个国 家、一个民族的强盛,总是以文化兴盛为支撑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的发言,则是直接将文化发展与国家发展联系到一起;四中 前夕的10月13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的集体学习中,国家治理问计于中国传统文化。习明确指出“我国古代主张民惟邦本、政得其民,礼法合治、德主刑 辅,为政之要莫先于得人、治国先治吏,为政以德、正己修身,居安思危、改易更化,等等,这些都能给人们以重要启示。”并在四中决定中提出“从中国实际出 发”“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思路,这正是“礼法合治、德主刑辅”传统文化和中国现代相结合的体现,而“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 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则是要发挥民间道德自律的无形约束力量。




2014年9月21日,习近平在纪念政协65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


古往今来,人们对于立法建国、依法治国并无异议,可 是,人们对于以德治国的认识却多存分歧,尤其是在人类社会从传统跨入现代门槛之后。一种常见的看法认为,在公共生活领域里,起基本规范作用的只能是法律或 者法制化的制度体系,而道德则隶属于私人事务,而且在人们生活的公共化程度不断提高的情况下,私人化的道德及其效用越来越取决于个人的主观意愿而不必附加 过高的人为要求或客观强制。清华大学哲学教授万俊人认为,这是一种误判,至少是把问题简单化了。


法律或法制当然是立国之基、治国之本,现代国家更是具 有法治国家的特点,这是毋庸置疑的。但纯粹的律法主义远不足以解释人类社会文明甚至政治文明本身。《汉谟拉比法典》和《秦律》堪称两千多年前的法律典范, 可终究无法确保古巴比伦文明和秦王朝千秋万代。现代国家的合法正当性不仅需要健全的法律或法制,而且也需要健全而高尚的道德伦理和文化精神。法治与道德, 并行而不悖,兼融而相生,他们均是治理国家和社会的“公之重器”。法治是立国之根本,道德却是兴国之要义。身为四中文件起草组组长的习近平显然也意识到了 这一点,所以四中决定中有“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的表述。


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在中纪委二次会议上称, 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个笼子就是法律。有观点认为,不同于会议治国以及政策治国中的人治色彩,作为中共政治舞台上的强势领导者,习近平推行依 法治国,要求“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是将中共也圈进司法的框架之下。早在之前的7月29日中共官方宣布周永康落马的时候,外界已经承认,习近 平此举打破了中共“刑不上常委”的潜规则,将包括自己在内的中共第五代领导集体的“保护伞”彻底打落,而6天之后《长白山日报》泄露出习近平“与腐败作斗 争,个人生死,个人毁誉,无所谓。既然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交给了我们,就要担当起这个责任”的内部讲话,更是迸发出一种坦荡磊落的浩然正气。


多维新闻此前已有稿件指出,习近平上任后,围绕他身边 最多的一个词就是“改革”。如果改革是一驾战车,那么习近平已经逐步把自己“绑架”到最前端。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所释放出的改革诸多目标与步骤之后,习 亲自担任各个改革小组的总负责人,显然是将自己的政治生命与改革成败以及今后的历史评价直接挂钩。这种“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政情情怀,不 仅有助依法治国进程中“良法”的制定,更加有利于“善治”的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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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盈盈 2014-11-3 15:02
方舟子被全面封杀就是对依法治国的诠释吗?   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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