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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聿文:论周新城同志的严重错误

热度 1已有 369 次阅读2018-1-29 00:15 |系统分类:十九大文 | 宽屏 请点击显示宽屏,再点击恢复窄屏 | 动漫全图 如只见部分动漫,请点击显示全图,再点击恢复窄图

【鱼论】邓聿文批驳周新城的第二条与小龙鱼批驳周新城错误论点的观点一致,即中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周新城拿共产主义的教条作为大棒来打压中国现存的资本主义成分,这是企图建造空中楼阁。

多维新闻/多维客/百闻/内文

邓聿文

论周新城同志的严重错误


2018-01-28 00:54



周新城同志据说是人民大学的著名教授和著名经济学家,然而,他最近在党刊上发表的“消灭私有制”一文,既对马克思《共产党宣言》中有关消灭私有制的观点做了生吞活剥、教条主义的理解,又犯了在政治上妄议中央,公开质疑贵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错误,产生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应予以批判。


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这本小册子中确实讲过,“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周新城同志把这句话拎出来,作为文章标题,这就好像把鸡毛当令剑,有哗众取宠、混淆是非之嫌,周新城同志以为他抓住了马克思主义的本质,为了论证马克思消灭私有制的这个思想,引述了很多马列的话,给人的感觉似乎精通马列,读过很多马列著作。然而,从他对《共产党宣言》中这句话的理解来看,周新城同志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是让人不敢恭维的,同很多“马列主义老太太”一样,对马克思主义半通不通,只会用政治大棒吓唬人,对马克思消灭私有制的理论作了简单化、教条化的错误理解。


周新城同志在引述《宣言》中“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时,不知是故意忽略还是不知道,它后面还有一句话,“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利,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利。”这句话不是可有可无的,只有两句话统一起来,才能准确和完整地理解马克思消灭私有制思想的含义。正如有的论者所指出的,马克思的“消灭私有制”不是简单的一句话,而是由一系列有机统一的基本原则所组成的:即在什么条件下消灭,在什么时候消灭和消灭什么样的私有制。


简单地讲,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私有制的存在是同社会生产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它们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它的产生是以社会生产力发展相对不足为前提的,它的消灭也是以生产力的充分发展为基础的。如果当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足以消灭私有制的程度时,还没有创造出足以消灭它们的条件时,任何人为地消灭它们的企图非但不能真正达到目的,反而会因此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非但不能从根本上消灭贫穷、落后和愚昧的状况,反而在相当长时期内使这一状况滋生蔓延。这就是中国在改革开放前做的事情。


所以,《宣言》要消灭的是“资本主义的私有制”,而不是基于个人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这才符合马克思的本意。其实,《宣言》对此进行了明白无误的表述,“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为何周新城同志就看不到这点?


通观整个《宣言》,马克思是从学术的和社会历史的角度来分析私有制的性质和命运的,是从自由的角度来展开对私有制批判的。《宣言》就宣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可以说,马克思并非简单否认私有制,在马克思看来,私有制是人类发展的必经之路,没有私有制的基础奠定,很难说有现代文明。即使《宣言》说要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但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历史进步中所起作用也给予了高度评价,赞扬了“资产阶级在它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而在周新城同志等僵化的假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眼里,只看到私有制带来的剥削,而看不到它所具有的历史进步性和正义性。


退一步说,就算马克思消灭私有制指的是消灭一切私有制,他的这个思想随着时代发展,也应该放弃,因为它显然不符合这之后历史发展的事实。我国虽然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但马克思说过的每一句话并不都是“金科玉律”,必须坚持,马克思说过的很多话,放在今天的历史条件下,已经过时了,如果还坚持马克思的这些思想,社会就不可能有发展进步。为什么贵党强调要发展马克思主义?就是基于此考量。而周新城同志拿《宣言》中的这句话做文章,是教条主义理解马克思的典型表现,这是他犯的第一个严重错误。


周新城同志犯的第二个严重错误,就是借所有制问题,妄议贵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宣称不能使它“凝固化、永恒化”,从而在政治上产生了极坏影响。


周新城同志虽然在文章中不得不承认,我国从十三大开始,就确立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但是他又认为,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现象,不能凝固化、永恒化”,他只看到“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是公有制,这在我国宪法上写着”,却看不到或不愿看到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也是写入宪法的。十九大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路线和基本经济制度再次进行了重申,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长期过程,必须长期坚持初级阶段的基本国策和基本制度。显然,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都要发展私有制。


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过后,要不要继续发展包括私有制在内的多种经济成分,还是回归单一的国有制或公有制,要看当时的形势和生产力的发展。我的看法是,还是要继续鼓励私有制的发展。如果要对社会主义划分阶段的话,初级阶段过去后,接下来的应是中级阶段,而不是一下子就跳到高级阶段,中级阶段还无法做到社会产品的极大丰富,无法做到按需分配,就是社会主义高级阶段,也无法做到这点。哪怕就是到了共产主义,恐怕也要分阶段。所以,要不要在初级阶段结束后消灭私有制,要根据当时的实践需要,岂能轻率断言,这只是初级阶段的特殊现象,而不会是中级阶段甚至高级阶段的现象?


事实上,从历史发展来看,没有了私有制特别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社会生产力是否能够有进一步的发展,发展到什么程度,都成问题。因为消灭了私有制,就要消灭市场和市场经济,就要重回过去的计划体制和命令经济,现在虽然是大数据时代,有发达的数据处理技术,但大数据解决不了中央计划体制的弊端,计划体制和命令经济的要害不是数据处理技术不行,而是如“计划”和“命令”两个词显示的,根本不知道下一刻人们要做什么。所以,可以预测,如果在初级阶段结束后消灭私有制,生产力会有一个大倒退。


从改革开放起到十九大,我国实际上一直在实行多种经济成分,推动私有制的发展,今天的中国,之所以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有了多种经济成分的发展,但是,在这一过程中,我国的社会性质并不没有改变,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周新城同志所谓的基本经济制度不能“凝固话、永久化”,在十九大做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能变,基本经济制度不能变的政治定性后,实际上是在妄议中央的决定,妄自改变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性质,不顾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急于向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甚至共产主义过渡,其在政治上所起的影响是极坏的。周新城同志的文章出来后,引起了社会的一片哗然,使人们都在怀疑我国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及其基本经济制度的决心,认为我国是不是又要消灭资本家,从而动摇了广大企业家对国家政策的信心。这在政治上是极其严重的错误。


可以说,无论是作为一个老党员还是一个研究马克思主义的老教授,周新城同志都是不合格的,有鉴于其所犯错误的严重性质,建议人大党委对周新城同志做出严肃处理,以挽回全国人民对贵党经济路线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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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2018-1-30 09:22
先不说别的,现实一点。
现在能回到过去公有制时代吗?
很难回去了!
要想回去,只有一条路,再来一次革命!
不过这次,造成的经济损失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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