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见棺材不落泪
香港大律师公会为何一发怵就回归理性了?
北京定性“占中”是革命 下一步就是镇压京港台:2014-10-17 06:59| 来源:东方日报 |
国务院副总理汪洋访问俄罗斯期间表示,「佔领中环」是颜色革命。以其身份于官式外访场合公告,很明显,中央政府已定性「佔中」为革命!同一场合,汪洋表达拟与俄合作,对西方势力还以颜色。
所谓颜色革命,即香港的「佔中」运动旨为推翻中国执政共产党,背后是以美国为首的敌对西方势力。汪洋于国际场合公告,有透过国际传媒向敌对势力公开警告效果,欲联俄还击乃显示共产党认为事态严重。联俄亦显示无惧西方经济制裁——西方制裁中俄,只要两国加强经贸合作,足抵偿有余,反之西方将损失更多!
仍执迷不悟的「佔中」人士,犹在街上死守不退者,须认知跟梁振英政府「鸡毛蒜皮」的斗争,如被拆除障碍物转头再筑,群起指摘警员拳打脚踢示威者等,已全无作用,因对手已非梁振英或香港警察,而是中国共产党!你们要动摇共产党「一党专政」根基,后果如何,你或尚未见过,但亲睹时恐怕后悔太迟。
近日不断出现意想不到呼吁「佔中」人士退场言论,如民主党前立法会议员罗致光「含泪」呼吁学生撤离。若非有特殊情况,何需「含泪」?大律师公会突然发声明指佔领公共道路或属非法,「公民抗命」不可作控罪辩解。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月前来港,不是曾特别会见大律师公会代表吗?此等言论是否应某方要求发出软性「最后通牒」不得而知,但若我是三家法律学院的学生,必不会花时间发表冗长「论文」来反驳大律师公会,乃认真思考其声明的弦外之音!=<>==<>==<>==<>==<>==<>==<>==<>==<>==<>==<>==<>==<>==<>==<>==<>=
香港大律师公会强硬反驳国务院白皮书京港台:2014-6-12 23:12| 来源:美国之音 |
香港媒体大篇幅报道大律师公会的反驳声明(美国之音图片) 香港大律师公会星期三发表声明,逐点反驳国务院香港白皮书明文要求香港各级法院法官及司法人员与政府官员等“治港者”,肩负“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基本法的重任,而爱国是对治港者主体基本的政治要求。
公会认为,白皮书将香港法官及司法人员公开而错误地定性为“治港者”的举措,将会对港人、内地人民和广大国际社会发出错误讯息,令人误以为法院是政府机器的一部分,并且同声同气,相互配合。
大律师公会还引用由现任政律司司长袁国强担任会长时,于2008年发出的大律师公会新闻稿,强调司法制度不应视之为“香港管治队伍的一部分”。公会特别指出,此立场至今依然有效。
声明强调,法治在香港社会以及文明社会中,内容远远超出“依法办事”及“依法施政”,还包含司法独立。而根据基本法,香港司法制度独立于行政及立法制度。
公会声明同时指出,香港实行普通法制度,法官和法院不应也不会学习或听命于任何人对基本法的“一锤定音式的最终解读”。
不过,政律司司长袁国强星期三回应说,大律师公会错误理解他当年的陈述,同意法官不应被视为行政机关的一部分,但白皮书所说的是广义的“政治体制”,不要以阴谋论解读白皮书。
在国务院星期二发表有关香港的白皮书短短一天后,香港大律师公会便发表措辞强硬的声明,提出3点反驳,并强调都涉及司法独立这一核心价值,引发外界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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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因素泛滥 香港人弄错了三权分立京港台:2014-6-16 00:29| 来源:多维 |
中央治港白皮书发表后,香港法律界反应最快,大律师公会在第二天即发表声明,对白皮书中的相关内容提出质疑。随后,包括港府律政司长袁国强、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陈文敏、前律师公会会长汤家骅等多位法律人士纷纷发表不同意见。这其实是一种正常的反应。白皮书虽然是官方阐述香港回归十七年来的治理历程,但根据官方的解读,主要是依据基本法,阐述对香港的治理。因此,正如大陆学者所称,白皮书是从法律层面对一国两制、港人治港作出说明。正是由于其本身具有较深厚的法律味道,所以首先引起香港法律界的震荡。
其实,这种震荡也揭示了两个重要的事实,第一:中央对香港的治理意志更主要的是通过法律形式实施,其中的核心就是基本法。第二:香港反对派在回归后同中央的博弈也重点体现在法律层面,这既是香港的文化,更是香港与中央关系的最佳注脚。特别是对一国两制的解读,反对派一直希望在法律上找到自己的支撑点,这是明智的做法;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反对派中包括了相当数量的法律界人士。
在香港法律界中,特别是大律师公会对白皮书的质疑有一个重要论点,即:香港实行的是司法独立,其中最重要的特征是法官介于政治之外,并认为这是司法独立的核心标志。但人们普遍知道,在香港回归后,反对派与中央在法律层面的博弈,以及此次大律师公会对白皮书的质疑,其实背后所争的是政治。大到“一国两制”,小到奶粉、双非、自由行,反对派想要的就是自身的最大自治权、话事权。两地矛盾、贫富差距,香港深层次的结构问题,都在这种博弈中染上了政治色彩。反对派一方面想通过谈法律的方式在“两制”上从中央那里争更大的自治,一方面也希望在更多的港人中博取对他们争取自治的支持和同情。而对北京来说,担心的也同样是给予香港的自治会否失控,会否影响国家安全,甚至会否损害中共对港的主权。香港今日的泛政治化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反对派千方百计利用各种机会体现他们的政治诉求和目的,而且开始积极诉之于暴力;中央根本无法不对此进行相应的防堵和反击。再加上中央所担心的“外部势力”政治介入,以致本来应该充满“铜臭味”的香港变成了一个政治热都,中央完全不会接受这样的发展。在这样一个政治攻防无处不在的城市,谁又能真正摆脱政治,“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法律在这个时候也只能是政治的手段,不论是正反任何一方。
大律师公会的声明以及对白皮书有质疑的法律人士提到,白皮书中将法官列入治理团队,体现的是内地的一制,而非香港的两制。更有人担心由于列入管治团队,法官会被要求爱国爱港,使香港的司法制度直接纳入中共的政治框架内。在这里,他们的主要论据是香港回归前实行的是“英式法治”,讲究的是三权分立,并认为目前香港这种司法的独立是两制中的最重要特点。首先,欧美等国家实行的三权分立,即行政、立法与司法职权范围明确,用意绝非要三权对立、相互掣肘、相互干扰,三权之间的关系不是斗争关系,“分立”的目的是更好地实行社会管理,而且在管理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同时,这三大机构也必然直接或间接地受到社会“最高权力”的影响。以美国为例,选民在选举总统和国会议员的时候,就间接选择了这些人代其委任法官,选民在这个时候就是“最高权力”。当社会普遍以保守思潮流行的时候,总统、国会议员、法官都可能更倾向于保守政策,譬如堕胎法案的支持者在这期间或许就会觉得自己的政治立场受到专政。除此之外,“最高权力”还可以通过立法的改变而调理三者的关系。法官并不是根据自己的“自由意志”去进行司法判决,总统也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执政,他们都必须根据法律的意思和边界来推动工作,无法摆脱来自立法机构为其制定的法律和提供的司法空间。当立法权是通过选民的意志设定,“最高权力”就自然而然同时是行政和司法的意志来源。因此,三权的“分”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更好地统一于治理,也就是在理论上司法实践和行政作为是根据“最高权力”的意志呈现。在这个意义上说,一味地强调司法权的独立,也并非三权分立的本意。再者,香港并非一个国家,也不是联邦制中的一个邦,在实行单一制的中国体制中,它的“最高权力”显然就不能是选民。即使是香港享有的终审权,也非绝对的终审权,因此才有人大释法这种方式。第三,特别是当香港司法权所涉及的案件有重大政治意义,特别是对国家体制产生冲击的案例,香港的司法部门显然难以独立完成。香港的政治体制是独特的,历史上从来没有这样的例子,人们应该从其发生的本意去发展这种创新体制,而不是教条地用自己固有的观念去强行解释,更不能意识形态地纠结于形式上。最根本的理念就是,不管三权的关系如何,也不论行政、立法与司法人员的职能多么的不同,三者都在合力维护和促进香港整个社会的良好发展与人民的幸福生活,而公平公正和平和谐的环境是其前提。这一点应该是白皮书在阐述香港治理团队时包含司法机构的主要原因。毕竟法律是社会的公平、公正和稳定和谐的重要准则,客观上不能、也不应该游离于政治范畴之外。而且白皮书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解释文件,而是对已发生的客观事实给予的政治说明。所以,香港法律界人士及大律师公会的声明显然是过虑了和大惊小怪,是政治过敏的结果。
白皮书发表后,香港有一种舆论认为,中央的权力要破笼而出,对香港要直接干预了。这种判断的根据主要是由于白皮书首次明确提到“中央对港有全面管治权”。但从法理和香港的政治事实来看,人们不承认或不接受这一点是难以想象的。只不过以前大家不会将“中央对港有全面管治权”挂在嘴边,由于社会的嘈杂声音让中央现在认为要将情况说明,以免某些人误导了社会,不少港人因而担心中央真的会亲自上阵管治香港也是合理的。显然,由于针对2017年普选的争议不断加剧,这种担心变得尤其强烈。香港绝大部分反对派都不原意探讨修改基本法,害怕将这个潘多拉盒子打开,中央在基本法修订过程中收紧赋予香港的自治权力,从这种反应可以看出大部分人还是认同目前的基本法对香港是有利的。
回顾17年来香港回归后的历程,中央一直是通过看不见的手在“治理”香港。这个看不见的手包括基本法以及相关人大常委解释等一系列相关的法律,包括对特首、港府、官员的授权体系,当然也包括中央驻港官员的“小动作”及建制派的“放话”。而此次白皮书的发表则体现了中央的那只看得见的手:通过国家文件形式,对香港过去、现在和未来赋予说明和界定。从管治方式上来说,这种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都是手段。人们尤其需要关注的是,官方在阐述发表白皮书的背景时提到:一是中共十八大提出,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前提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中央权力;二是:一国两制在长期的落实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因此,白皮书的发表应该与这两点息息相关。中央认为,是时候需要以白皮书的形式对基本法,特别是对“一国两制”的落实情况作出明确解释,目的在于扎紧“篱笆”,修补可能衍生的漏洞。当然,以官方文件作样的说明和界定,可能会“杀鸡用牛刀”,引发香港政坛波动,但效果或可以立竿见影。香港社会应该重点衡量的是中央对香港的治理是否有法律依据,公开、清晰,而非计较表面形式。如果说今后中央对香港的无论是治理还是干预都能够严格依据法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难道不比靠建制派“放话”、靠给自己人资源、靠某些官员的“大嘴巴”来影响和治理香港更好?作为法治的香港应该更熟悉和更欢迎这样的依法治理。
习惯于法治的港人为什么会对中央依法的举动产生恐惧和躁动,应该说还是掺杂了比较多的政治因素。潜意识里边还是意识形态在作怪,认为中共的法律就一定是反民主、反自由的,只有资本主义的法律才是维护民主、维护自由的。所以,听到中共讲法律就反而没有安全感,好像英国人的法律才是温馨的母体。正是这种心理使很多港人在法律问题上首先政治化了;对中共的施政持有偏见,只会将自己局限在敌对的怪圈里,一小部分激进人士这样做可以理解,因为香港就是一个多元社会,见怪不怪;但一般的香港人也将自身置于这种怪圈里就是愚蠢的行为,根本上为香港利益制造消极作用。所以,在批评中央凡事意识形态化的时候,也先要看看自己是否也在意识形态化。“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新的中共领导层绝不会去改变。这并非只是因为要恪守承诺,而是这种改变对他们没有好处。毕竟,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是对中央和港人都是最需要的。香港有人认为,习近平的强势会导致他不惜一切手段达到目的。如果这个目的是大家双赢,是收获民意和掌声,又有什么不好呢?更何况在习近平过去不到两年的领导里,中国的民意对其满意度是历史上罕见的。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大家求的是方圆,那么“规矩”就是必须的,它应该成为共识,这种“规矩”在香港就是指法律。假如“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需要新的解释的话,那就是港人是在守法、自律的基础上实行自治。试想,中央能够依法清晰、透明地规范香港的自治,港人能够守法、自律地进行依法治理,香港的发展会好还是不好?人治的味道多还是法治的味道多?答案应该不言而喻。白皮书只是对过往历史事实的说明,是一份政治文件,自然也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虽然说它的意思如果需要可以透过人大的解释来将其法律化。白皮书更多的体现是把中央的所言所行所思说清楚,香港社会也不需要过分紧张,更多的注意力应该放在把中央赋予的权力用好,把自己的独特性发挥好,让自己的未来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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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界发起黑衣静默游行抗议白皮书作者:闲云野鹤一忽悠 于 2014-6-27 23:55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1800人出席静默游行 法律界历来最大规模抗议行动1,800名法律界人士,穿黑衣、默无言,由金钟高等法院游行至终院,抗议白皮书损害本港司法独立,是香港司法界历来最大规模的抗议行动。多名律师及司法人员下午5时半,聚集在金钟高等法院起步,步行至中环炮台里的终审法院,默站3分钟,用沉寂抗议白皮书破坏一国两制。不过,律政司发言人晚上回应游行,依然力撑国务院白皮书,没有干预香港特区的司法独立或法治,而是有系统地阐述及总结“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区落实的情况。
发起游行的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郭荣铿表示,有超过1,800名法律界人士参与。游行队伍当中,包括了9名历任大律师公会主席、事务律师、大律师以及法律界师生,是香港司法界历来最大规模的抗议行动。率领队伍的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批评,白皮书是重写联合声明,不可接受。他又批评,香港律师会会长林新强指白皮书不是法律文件,而是“好有份量的政治文件”,直斥林新强是“司法界的羞耻”。此外,内地维权律师滕彪亦有参与今次游行。
九届大律师公会主席参与
香港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文敏在起步前表示:
“我们从来不会要求法官有一个政治取态,白皮书今次似乎是向法官要求有个政治取态,亦提到中国宪法要香港法院理解,若自治范围以内的事,若都要跟从中国宪法,自治范围会很受冲击。”
今日出席游行的9名大律师公会前主席包括李柱铭、余若薇、张健利、李志喜、汤家骅、梁家杰、陈景生、戴启思以及林孟达。当中余若薇表示:
“我今天没有带任何标语,但我带了我这本基本法,跟我一起沉默游行,主要告诉政府,我们香港人非常支持基本法,基本法亦有承诺,不希望有任何改变。”
另一名前会长兼公民党党魁梁家杰指,不应该要求法官有政治考虑,对律政司长袁国强没有维护本港司法系统,感到失望。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指,游行并非要与中央对立,只是要反映法治的重要性。
任健峰:未见律师会委员参与
不过,现任大律师公会会长石永泰就坚持为保政治中立,不参与游行。至早前于拟向林新强提出不信任动议的香港律师会宪制及人权事务委员会委员任健峰,就表示没有看到有律师会委员现身游行。任健峰称,要求罢免林新强的联署至今已累积到273名会员。参与游行的立法会议员汤家骅、梁家杰及后赶回立法会,参与财务委员会会议。
律政司发言人回应游行,指白皮书旨在有系统地阐述,及总结一国两制落实情况,而非干预特区的司法独立和法治,白皮书内亦有多处指出,特区拥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香港的法律制度必定一如以往,继续有效保障市民各方面的权利。发言人又指,司法机构一直不偏不倚,行使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律政司深信司法机构和司法人员必定会继续公平公正,依法审理案件,不受任何干预。
法司界首次非为释法游行
法律界今日举行回归以来第三次游行,并且是首次并非因为人大释法而起的黑衣静默大游行,抗议白皮书损害本港司法独立。身在英国的退休高院原讼庭法官王式英,早前已发出声明支持游行,指白皮书的法官爱国论对本港司法制度响起警号,促港府和中央澄清。
1999年,人大常委首次就居港权问题进行释法,震撼司法界,约600名法律界人士走上街头,抗议中央释法破坏司法独立:;2005年,人大常委再就特首任期释法,900多名法律界人士在“45条关注组”成员带领下,由金钟高等法院游行至终院,在终院前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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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律师公会挑战习近平:特首需要立即澄清京港台:2008-7-10 05:05| 来源:苹果日报 |
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访港期间,发表要求香港行政、立法、司法机构互相支持的言论,香港大律师公会昨发表声明回应,指习近平言论已引起法律界议论和关注,强调香港司法必须独立于行政、立法架构外,不能看成是政府管治团队。多名立法会议员均认为,习的言论会令市民忧虑香港司法能否维持独立,特首有需要立即澄清。记者:莫剑弦、林俊谦
主管香港事务的习近平访港三日,其间曾与特区一众高层会面,包括特首曾荫权、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及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并向他们训示称,香港特区「行政、立法、司法三个机构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他的言论随即引起法律界及政界哗然,认为习要司法机构支持行政机关,等同破坏香港司法独立。
大律师公会昨晚发表声明,指习近平的言论已引起不少人议论及关注,他们相信习近平并非想干预香港司法独立,因为《基本法》已保证香港司法制度,但公会必须强调,《基本法》规定香港必须保持司法独立于行政、立法架构外,更不能被看成是政府管治团队一部份,因为只有司法真正独立,才可确保政府守法,以及确保立法机关通过的法例符合《基本法》及特区政府承诺遵守的国际公约。
律政司应尽快澄清
大律师公会前主席、公民党党魁余若薇表示,习近平的言论可能令人产生误会,以为司法机构一定要支持政府施政,她认为律政司司长黄仁龙应该尽快就有关言论作出澄清,纠正今次事件,「我到家都未见到律政司出捍衞香港司法独立」。她说,律政司即使只发出简单声明,重申政府认为司法应独立于行政、立法的立场,都比现时只对领导人言论採取默不作声理想。 另一名公会前主席、公民党梁家杰亦称,根据《基本法》,行政、立法、司法应该互相监察、制衡,希望今次习近平的言论不会令人以为司法日后为了社会和谐,连应该「非其非」的事亦不再做,「如果副主席呢番说话令到港人对香港司法独立产生担忧,就唔应该。」
立法会议员李卓人也说,习的言论等同要司法机构为行政机关服务,「会令香港市民好惊,香港会唔会变成大陆咁样!」他认为特首应立即反驳及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