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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台湾白色恐怖时期

已有 452 次阅读2017-12-18 19:46 |系统分类:台海两岸| 台湾白色恐怖 | 宽屏 请点击显示宽屏,再点击恢复窄屏 | 动漫全图 如只见部分动漫,请点击显示全图,再点击恢复窄图

台湾白色恐怖时期,指中国国民党主政的中华民国政府在台湾进行的白色恐怖统治,期间从1949年5月20日至1991年5月22日为止。中华民国台湾省政府主席兼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陈诚颁布《台湾省戒严令》,宣告自1949年5月20日起在台湾省全境实施戒严。同年5月24日经由立法院三读通过《惩治叛乱条例》,为针对中国共产党叛乱的特殊状况而实施,实际上,透过此“特别刑法”造成许多冤假错案,铲除异己、巩固极权主义的领导中心,对于批评或反对政府者、持不同政见者(如主张台湾独立、左翼等等)进行整肃迫害,任意冠上意图颠覆政权之罪名,将刑罚范围极度扩张。台湾警备总司令部等情治单位借由特别刑法充当政府整肃异己的工具,罔顾基本人权、民主、自由等、无所不在随时随地监控人民,对言行可疑人士或持不同政见者炮制假案、予以扣上匪谍的帽子,在全国各地滥捕、滥杀、刑求殴打及没收财产,造成大量的冤死、冤狱、伤残,人民的生命、财产、健康,以及心灵上遭受严重损害。

虽然中华民国政府宣告自1987年7月15日起解严,“名义上”白色恐怖已经结束,台湾平民不再受到严厉的军法审判,但是《惩治叛乱条例》以及《中华民国刑法第一百条》仍然持续镇压与政府持不同政见者。1991年5月9日,法务部调查局干员未知会国立清华大学校方,于清晨五时许进入清大学生宿舍拘提历史研究所硕士生廖­伟程,引发台湾社会与大学校园剧烈反弹。5月9日,清大学生到调查局台北市调查处静坐抗议。5月12日,抗议的教授及学生于中正纪念堂静坐,二十多名教授遭到镇暴警察以棍棒殴打。5月15日,上千名台湾各大学学生发动罢课并占领台北车站大厅静坐六天五夜,要求“废除惩治叛乱条例、反对政治迫害”。5月17日,立法院通过废除《惩治叛乱条例》,5月22日正式宣告废止。1998年6月17日中华民国立法院通过补偿条例,成立“戒严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审判案件补偿基金会”。十五年间补偿10067件,其中死刑809人,包括:二二八事件、澎湖七一三事件、孙立人部属郭廷亮案、柏杨案、李敖、雷震案、美丽岛案(除了林义雄可能因林宅血案未破坚持不领补偿金)等。但约1500名受难者未提出申请。基金会执行长希望基金会结束营运后能与二二八基金会合并成为“国家人权基金会”,继续保障未申请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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