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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案情详解:弗格森大陪审团不起诉的法律思考

热度 3已有 532 次阅读2014-11-27 16:03 |系统分类:热点杂谈 | 宽屏 请点击显示宽屏,再点击恢复窄屏 | 动漫全图 如只见部分动漫,请点击显示全图,再点击恢复窄图

案情详解:弗格森大陪审团不起诉的法律思考



  布朗的继父(左)、母亲和家庭律师(话筒前)


  美国中部时间11月24日晚,当地检察官终于宣布了一项全美一直在等待的判决,圣路易斯郡大陪审团经过25天的取证,听取了六十多位证人的证言,在检查了大量证据的基础上又进行了两天的讨论,决定对八月初在弗格森镇开枪打死布朗的警察威尔逊不予起诉。


  那么大陪审团是怎么回事,这个决定是怎么做出的,根据什么法律依据等,这些将是在本文中我要讨论的问题。


   首先谈谈大陪审团(Grand Jury)。美国大陪审团制度并不像案件陪审团那样为华人熟知,它为美国独有,其主要任务是仔细检查嫌疑人可能犯罪行为的证据后决定对其是否做出起诉,采 取的方式是研究相关的证据和聆听证人的宣誓证词。和普通陪审团审理具体案件不同的是,大陪审团决定的是检察官是否应该起诉一个案件,只有大陪审团决定起诉 了,案件才会到普通陪审团那里。大陪审团在组成上和普通陪审团一样,由法庭在当地美国公民名单中随机抽签,挑中12到23位陪审团成员。大陪审团名单作为 司法秘密受到法庭保护,弗格森这次也一样,坊间流传说有九名白人和三名黑人,但并没有得到官方的确认。最重要的是,审理弗格森案件的这个大陪审团在枪击案 前就已组成,因此在挑选上并没有受到案件发展和舆论的左右。


  针对威尔逊警官,大陪审团检查了从最轻的过失杀人罪、到最重的谋杀等以下的 各项罪名是否成立。(1)一级谋杀,出于个人动机而预谋杀人;(2)二级谋杀,见到被害人后心生杀机而故意开枪杀人;(3)故意杀人,在双方争执中故意过 份使用了暴力;(4)过失杀人,在争执中非故意过份使用了暴力;(5)防卫过当,因担心生命安全而对手无寸铁的被害人防卫过当;(6)执行公务中过份使用 暴力。


  那么,都有一些什么样的证据导致大陪审团认为上述六项罪名都不成立呢?(1)事发时威尔逊正在执行公务,警方接到一家便利店被两 人抢劫的报警,威尔逊发现正在走在马路中间、妨碍交通的布朗和其好友恰好符合嫌犯特征,于是在命令他们停下来的同时请求增援。(2)依威尔逊的证言,自己 即将下车时体重132公斤的布朗走过来,用力将车门关上,并朝他脸上打了两拳,他拔出了枪,在双方抢夺枪支过程中他扣了扳机,在车内开了两枪。(3)法医 证实威尔逊脸上确有被打过的痕迹,肌肉与骨头均受伤。(4)威尔逊枪上有布朗的DNA,证明两人确实曾抢夺过武器。(5)车内搏斗时警官打出的第一枪击中 布朗指尖,在警车内外和威尔逊身上都发现了布朗的血液和DNA,证实了布朗半身进入警车的说法。(6)威尔逊在车内开的第一枪枪口是朝下的,与发生武器争 夺的说法吻合。(7)对枪响后发生的事情当事人和证人们说法虽五花八门、差别很大,但法医证据显示,布朗中的六枪都是从正面打的,枪击的角度证明布朗当时 正在朝威尔逊走或跑过去,否定了他从背后开枪的说法。按密苏里法律,警察在执法时如果感到自己的生命受到了威胁,就可以使用致命的暴力,基于以上这些证 据,大陪审团认为威尔逊警官当时的确感到自己的生命受到了威胁,因此前述各项罪名都不成立,决定对其不予起诉。


  

  威尔逊警官受伤的脸部


   尽管种种证据指向布朗的过错,大陪审团的这项决定却在全美引发了大大小小规模的各种抗议,其中以弗格森最为严重,也蔓延到了包括圣路易斯、克利夫兰、西 雅图、华盛顿和纽约等其他地方,这又是为什么呢?圣路易斯郡的检察官被指和弗格森警察局关系密切,他原本就可以决定是否起诉和起诉的罪名,但这次为了避嫌 选择让大陪审团来决定是否起诉。而由十二名圣路易斯郡民众组成的大陪审团没有受过专业的法律培训,检察官把如山的证据倾泄给了大陪审团,几乎没提供什么法 律援助,同时庭上给了威尔逊太长的时间进行个人抗辩,整个过程质疑太少,这些都是被媒体和公众诟病的地方。很多专家评论说,对于白人警察击毙黑人青年这样 一个种族敏感的案子,圣路易斯郡检察官的处理方式明显有问题,他应该请求回避,让其他独立的检察官前来处理,或者直接决定起诉威尔逊,从目前的证据看,这 两种做法的最终结果可能还会是陪审团判决威尔逊无罪,但公众可能不会有这么强烈的抵触情绪。


  

  暴乱后的弗格森,很多商业变成废墟

  

  暴乱者袭击警车

  

  全美很多地方都爆发了抗议活动

  

  军队进驻维和


   没有武器的黑人布朗被白人警官威尔逊枪杀了,在种族问题敏感的美国引发抗议在所难免。很显然,被杀的布朗并不是天使,事发前他抢劫了便利店,吸食了过量 的大麻,被警察叫停时暴力袭警等。但就算布朗“不是天使”,这并不意味着警察就能连开六枪杀死他,如果威尔逊的前两枪是为了自卫的话,那么在布朗转身离开 后感到生命威胁的威尔逊为什么还要下车去追而不等支援?再次被转身而来的布朗袭击时威尔逊为什么要连续射出致命的四枪?为什么不一枪击中腿部让他攻击受 限?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因大陪审团不起诉的决定,让有疑问的死者家人和公众无法通过法庭问询得到答案,难以宣泄的不满必然导致如今抗议的升级和扩大化。非 常值得一提的是,目前美国民众的愤怒更多是针对警察执法的权力过大,而不是针对美国的大陪审团制度,多数美国人呼吁要仔细审视某些群体之间的深度不信任和 种族关系对执法的影响,立法新的规定来限制警方使用致命武器。


  美国是一个司法独立的国家,尽管在细节上有各种疑问,但弗格森大陪审团的 不起诉决定是独立做出的。尽管本案在全美引发了各种的愤怒情绪,也得到过包括总统与司法部长等的同情,但公众情绪与政府行政部门都不能阻碍正常司法程序, 检察官与大陪审团也不得出于公众压力而违背司法精神,因为如果让司法情绪化和街头化,国家就有可能陷入无法治的混乱,正像奥巴马在裁决出来以后呼吁得那 样,“最主要的我们是一个法治国家,我们必须接受大陪审团的裁决。”


  至于布朗的家人,大陪审团的这个决定并不是法律途径的最后终结。还 记得在1992年四名洛杉矶白人警察殴打一名黑人的事件中,四名涉案警察也曾被起诉过分使用暴力,被陪审团判决无罪之后的几天里洛杉矶也是暴乱四起,经部 队进入后才得以平息。一年后,联邦法院以违反民权的罪名起诉了这四名警察,其中的两名被裁定有罪,判处30个月的监禁,四人全部被警察局开除。当事人也通 过民事诉讼得到了洛杉矶市政府380万美元的赔偿。因此,我希望布朗家人也能进行民事诉讼,同时我也在期待美国司法部就是否违反民权的独立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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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往事并不如烟 2014-11-27 16:22
“没有武器的黑人布朗被白人警官威尔逊枪杀了,在种族问题敏感的美国引发抗议在所难免。很显然,被杀的布朗并不是天使,事发前他抢劫了便利店,吸食了过量 的大麻,被警察叫停时暴力袭警等。但就算布朗“不是天使”,这并不意味着警察就能连开六枪杀死他,如果威尔逊的前两枪是为了自卫的话,那么在布朗转身离开 后感到生命威胁的威尔逊为什么还要下车去追而不等支援?再次被转身而来的布朗袭击时威尔逊为什么要连续射出致命的四枪?为什么不一枪击中腿部让他攻击受 限?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因大陪审团不起诉的决定,让有疑问的死者家人和公众无法通过法庭问询得到答案,难以宣泄的不满必然导致如今抗议的升级和扩大化。非 常值得一提的是,目前美国民众的愤怒更多是针对警察执法的权力过大,而不是针对美国的大陪审团制度,多数美国人呼吁要仔细审视某些群体之间的深度不信任和 种族关系对执法的影响,立法新的规定来限制警方使用致命武器。”

此段话总结的比较公平,但前文诉说的只是警察的一面之词。死者是不能说话的······而示威者就是想给死者讨一个说法或博主说的——“立法新的规定来限制警方使用致命武器。”

“事发前他抢劫了便利店,吸食了过量 的大麻,”被证实了吗?还是警察一面之词?

“事发时威尔逊正在执行公务,警方接到一家便利店被两 人抢劫的报警,威尔逊发现正在走在马路中间、妨碍交通的布朗和其好友恰好符合嫌犯特征,”确定就是嫌犯吗?

这个世界种族歧视还是存在的~~

此文有些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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