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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白痴笑料岳东晓》 By iMan ZT

已有 1105 次阅读2015-8-19 07:16 |系统分类:N岸N地 | 宽屏 请点击显示宽屏,再点击恢复窄屏 | 动漫全图 如只见部分动漫,请点击显示全图,再点击恢复窄图

《白痴笑料岳东晓》

 By iMan


一 薄熙来的白色鞋底



审判薄熙来时期,我正在一个社交小网站里玩。从网友的片言只语中耳闻隔壁的网主岳东晓是一个参与过贺梅案的名人,但从未打开过他的博文一看。直到有一天,看到《初中物理解密薄熙来的白色鞋底》http://www.zzwave.com/blog-2-18522.html ,被这个抢眼的标题吸引过去了。从此打开了《阿Y正传》这本白痴笑话集锦。



岳东晓用物理学解密道:他判断薄熙来的白色鞋底是济南法院为防止薄大闹法庭后加上去的摩擦系数较小的泡沫。哈哈哈。。。好一个白痴!你在桥上看风景, 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鞋底解密了你的光环,You have made my day。我跟帖评论道:“这种分析判断也太不着调了。物理不通,人情世理更不明。” 岳回击说: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谈物理?我是北大物理专业毕业的美国理论物理博士!一听这话,我来神了。你若不是北大毕业的美国理论物理博士,我用初中物理欺负人,胜之不武啊。托毛主席他老人家的福,我老人家虽然到高中的最后一学期才开始学杠杆原理,但有这碗酒垫底,那岳博士就是我下酒的小菜一碟了。



二 岳博士的走路力学


岳东晓根据他的审美品位和物理知识,判断薄熙来的白鞋底是济南法院为防止薄大闹法庭加上去的摩擦系数较小的白泡沫。这个笑话虽然能说明岳是个缺乏Common sense & judgment的理呆白痴,但还不能说明他是一个连初中物理也整不明白的弱智博士。别担心,岳牛人是不会让你失望的,他可是北京大学毕业的美国理论物理博士啊。其含金量根据他本人的科学分析跟猪油一样,是全世界最高的。“猪油博士“的典故按下不表。

岳连发三篇有关走路物理的科普文章:


《科普:走路的初中物理》
http://www.zzwave.com/home.php?mod=space&uid=2&do=blog&id=18546
《科普:走路的初中物理(2)》
http://www.zzwave.com/home.php?mod=space&uid=2&do=blog&id=18560
《初中物理的威力:走路原理实验验证》
http://www.zhenzhubay.com/home.php?mod=space&uid=2&do=blog&id=18578

这三篇其实就一点:宣扬他发明的这个所谓的走路公式:

步长D与腿长L和静摩擦系数u的关系:

D = 2L×u/squart(1 +u××2)

这个简洁的公式,把近百年来工程力学家们搞得那些繁琐复杂眼花缭乱的走路力学一言蔽之了。牛顿以后的三百年里,经典力学领域的重大突破,这是第二次,前一次是一百年前的爱因斯坦的那个公式:E = m * C**2。

当时我至少明确告诉了岳博士三点。

第一:他那不是“走路“力学,而是”静立“力学。而后者不过是初中物理中的一个例题。

第二:他那证明必须有摩擦力的逻辑是错的。因为其大前提是胯部不能承受弯矩。而这是没有常识的笑话。

第三:人两腿叉开静立是可以不需要任何地面摩擦的,只要跨部能承受足够大的力矩。为此我证明了胯部关节完全可以承认足够大的力矩。

现在,不妨再加两点。

第四,岳的走路物理中,摩擦力是恒定的。这是无知无畏民科的弱智胡来。事实上,从脚后跟着地到脚尖离地,摩擦力一直在按正弦曲线似的变化着,不仅变大小,而且变方向,平均下来基本为零。

(www.zhenzhubay.com/zzw/upload/up/2/354a154.gif)

第五:岳的走路物理开篇的第一句话就是无知白痴的胡说八道 。“什么叫走?看过竞走比赛的都知道,走的定义是必须有一个双脚着地的阶段。“ 这白痴说起瞎话来比小学生背乘法口诀还气壮如牛掷地有声。没看过竞走比赛的也知道,竞走者不能有双脚同时离地(loss of contact)的阶段。换句话说,走的定义是必须至少有一只脚而不是两只脚着地。

其实,只需第一点 - 那是“站”不是“走”的物理 - 就足以说明他得意洋洋要科普众生的那所谓走路公式是连“走”和“站”都分不清楚的弱智胡扯了。

一如既往,这个把愚蠢无赖的胡搅蛮缠当作能言善辩的聪明才智的不知羞耻的机器人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丁点狡辩的机会的。针对我那釜底抽薪的静立说,他狡辩道:静立是两腿合拢,走路是两腿叉开。呵呵,不知这白痴当年在北大的军训是怎么通过的。解放军排长让他让起步走,他却稍息。连长让他写检查,他就用初中物理证明:走路和稍息是一样的。营长批示:浪费粮食,拉出去毙了!团长驳回:不行!因为,子弹不仅打不进花岗岩脑袋,还会弹回来伤及行刑者。岳博士说:嗯,幸亏上校还有点文化,懂得弹性碰撞的物理学。否则,我一堂堂北大毕业的美国理论物理博士死在那帮教育程度低下的下级军官手里了。



三 胯部力矩的对台戏



走路物理的争论引出了一个有趣的问题:胯部最多能承受多大的弯矩M0?

脑袋一拍,计上心来。楼梯一上,答案出世。

单腿上楼梯实验。一步上一个台阶,轻而易举;一步上两个台阶,吃力能上。一步上两个台阶时,大腿几乎处于水平状态,即两个台阶的高度2H 等于大腿的长度L。

单腿上楼梯实验中,完全靠前腿的力量上台阶,后腿没蹬地。所以,前腿脚下的最大正反力N等于全部体重W。故有

M0 = W x L

无摩擦静立时,胯部遭受到的弯矩:M = W x D/4。其中,D为两腿的间距。

如果两腿间距D等于大腿长L,则有:

M0 = 4M

实验表明,胯部具有的承受弯矩的能力是站在无摩擦平面上时所需要的弯矩的4倍。

这么无懈可击的漂亮结果岳东晓无话可说了吧?事实刚好相反。第二天岳博士发明了一个上楼梯失重理论来唱反调。岳的反对主要有三条:1)iMan没考虑后腿蹬地;2)最根本的是iMan没考虑后腿离地的瞬间失重;3) 最可笑的是iMan不会牛顿第二定律。


只需一句话,就可把岳无赖的狂犬吠日彻底粉碎。这一指禅便是: iMan的单腿上楼梯模型不是去描述和分析人通常是怎么上楼梯的,而是通过这种特定的上楼梯方式去寻求“胯部最多能承受多大的弯矩”这一问题的答案的。所以,即使岳氏上楼梯物理100%正确,他的反对也是100%的错误!且不说岳氏那上楼梯失重理论是100%的白痴笑话。

美国能在军事上想怎么欺负北韩的金胖子就怎么欺负吗?不知道。但iMan常指着岳博士的鼻子说: “在物理上我想怎么欺负你就可以怎么欺负你!” iMan确实也是这么做的。这是岳博士此生无法解除的魔咒。岳东晓唱的这出失重对台戏,是为了反对而反对的胡搅蛮缠,是为了捍卫北大毕业的美国理论物理博士光环的面子保卫战。至于实际上,岳博士是如何又一次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暴露了白痴博士真面目,从而贻笑大方网上留名的,且听下节分解。


四 上台阶失重理论


为了否定iMan的 M0 = 4M 的漂亮公式,岳博士发明了岳氏上台阶失重理论:

《科普:上台阶的初中物理》
http://www.zzwave.com/home.php?mod=space&uid=2&do=blog&id=18572
《科普:上台阶的初中物理》(2)
http://www.zzwave.com/home.php?mod=space&uid=2&do=blog&id=18602


岳氏理论唯一的内容就是把后脚离地那一瞬间当作一个瞬间失重的问题。

“而这个图中人的重心悬空在台阶之外。显然,这个时候你不能再套用双脚着地的情况,而必须计算人重心的向下加速度,既然有向下的加速度,人就会怎么样?会感到有失重。 F = W - N = ma 推出 N = W - ma.

所以,上图中右边那脚蹬地而后离地的一瞬间,图中左边那只在台阶上的脚A应该感到突然变轻了。人的重心应该是以一个接近抛物线的轨迹运动。“(岳东晓:《科普:上台阶的初中物理(2)》) http://www.zhenzhubay.com/blog-2-18602.html

第一,这失重说既自相矛盾也不符合实际情况。如果蹬后脚,后脚必产生一个大于W/2的向上的力,从而产生一个向前转动的力矩,把质心向前和向上推。如此,哪来的质心向下的加速度呢?即哪来的失重感呢?若岳博士到我前面插队,我从背后对丫丹田猛踢一脚,岳白痴难道会有向后倒的感觉?

第二,如果不蹬后脚,而是前腿用力慢慢上台阶。那是在两腿同时着地的情况下,把重心慢慢前移到前腿的上方,然后,提起后腿。这个过程显然也没有失重的问题。

第三,反过来说。如果真如岳博士说的这样,那个瞬间人体质心有向下的加速度。那么,身体必定是开始向后转,接下来人岂不是要向后翻转跌下楼梯了吗?

呵呵,我说过,这白痴博士的搞笑能力是无与伦比的,没夸张吧。岳东晓的头头是道喋喋不休,凡是可以验证的,立马就变成白痴笑话。大抵如此。

那么岳的失重感是从哪里来的呢?是从物理博士那废纸篓大脑中来的。那是故弄玄虚装X犯的wishful thinking后产生的幻觉。这跟FLG学员感觉自己肚子里有转法轮是异曲同工。岳博士大一物理课本上有瞬时失重问题的习题。他想用这来显摆物理博士的理论水平,就削足适履乱套用,无中生有地把失重现象臆想进上楼梯过程中了。然后,高谈阔论质心加速度的计算,牛二定律,失重分析。。。头头是道,句句专业。这种白痴书呆子的掉书袋子忽悠外行是绰绰有余了。但遇到中学毕竟学过一学期物理的iMan,岳博士就只能被当众扒了裤子丢人现眼了。

岳博士确实太蠢,连这么简单的自圆其说都玩不转。我老人家拍下脑袋就能想出三个可以用瞬间失重建立上楼梯理论的SENARIO:1)年久失修,后腿脚下的楼梯突然塌陷;2)身体缺钙,后腿突然打软腿子;3)iMan在后面对岳后腿飞起一脚并骂道“好狗不拦路,弱智滚下边去科普你那白痴搞笑的上楼梯失重物理去!”



五 白痴无赖的自拍


在岳东晓妖魔化iMan的宣传材料中,有一个俩人争论上楼梯物理的截屏。这次辩论离他们第一次争论上楼梯物理已经三个月了。 岳多次张贴,以为那是攻击iMan的重磅炸弹。殊不知,那其实是岳自己白痴献丑(岳氏上台阶失重理论示意图)、无赖胡搅蛮缠(造谣iMan 不会计算质心加速度)的一个自拍。此处我就帮岳再贴一次。下面是那个截屏中的三个要点。

1)岳说,iMan没有考虑后腿蹬地,所以他的上楼梯分析是错的。然后,我反复追问他,不蹬后腿能不能上楼梯?他避而不答。最后被逼到墙角了,他说,这取决于台阶的高度。我问他,多高(原话是角度,高度和角度可互换)可以?给个具体的数字。他又避而不答了。iMan说,单腿一步上两台阶(前腿大腿水平,后腿不蹬地)吃力但勉强能上,而单腿一步上一个台阶,轻而易举。这些我实验过,谁都可以验证。
2) 岳认为,后脚离地那一瞬间是失重的一瞬间。按他的失重理论,前腿脚下的反力 N = W/4。而iMan认为,上楼梯过程中压根没有失重现象。单腿上楼梯,前腿脚下最大的反力 N = W 。

3)岳反复追问我:是不是默认了不会计算他那失重模型中的质心加速度(要用牛二定律)?这是无赖平方的胡搅蛮缠。首先,我一开始就已经告诉他,他那整个失重模型就是个白痴笑话。如此,还要浪费时间去看其中的细节做什么?其次,这个问题和我说的毫无关系。所以,我一直没搭理他。而这竟然就成了他一年半以来攻击iMan的头号炸弹,轰炸了几十次。这是有严重心理疾病人在捞救命稻草的歇斯底里丧心病狂!


www.zhenzhubay.com/zzw/upload/up/2/ef861f1.jpg


六 丧心病狂的诬陷


前面讲到,岳东晓对着完美的 M0 = 4 M 嫉妒得发狂,狂犬吠日、蚍蜉撼树。胡乱套用失重模型于上楼梯过程,企图以此否定iMan的单腿上楼梯实验,结果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他想借大一物理的习题来显摆物理博士的理论水平,结果偷鸡不着蚀把米,暴露了自己是个不能应用理论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书橱博士、高分低能儿。若仅仅如此,只能说他是个胡搅蛮缠的无赖,高分低能的书橱,还不能说明他是白痴无赖和有病的三位一体的完美化身。

在反驳岳书橱在游泳池散热问题上自作聪明胡说八道的过程中,我在论坛讨论中贴了一个设备在大气中散热的经验公式。并说,这是全世界工程师天天在用的计算设备热量流失的gold standard。他视而不见,继续喋喋不休他那白痴书橱的自作聪明。后来有个网友谷歌到了那个公式的出处。岳立即来了兴趣,如获至宝。你猜为什么?我敢打赌,你是万万也猜不着的。他说,iMan这是抄袭!这是不诚实,这是人品有问题。因为iMan没有注明出处。真乃神经病人思路宽,无赖白痴道德高。

如果在电路分析时,你把三个串联电阻的总电阻直接写出来,你猜岳东晓会怎么说?他会叫嚣:这是抄袭,是不诚实,是人品有问题。这不是我的文学想象,这是岳无赖的所作所为。在分析窗子传热问题时,我把三个串联热阻的总热阻数值直接给出来了,而未写三个数简单相加的计算过程。他看到后,如获至宝,又大肆叫嚣这是抄袭,是不诚实,是人品有问题。说我是抄袭教科书的算法,为了掩饰,故未写计算过程。他还谷歌了几本传热学教科书,找到其中的总热阻计算的例题,表明它们的计算方法和我用的那个方法一样:串联热阻相加。所以,他不仅有铁证,而且是多个铁证。我问他,那你说我抄的是其中哪本书呢?除了最早出版的那本,那些教科书是不是都有抄袭问题呢?他当然是一如既往地不回答。但这丝毫不妨碍他继续叫嚣:这是抄袭,是不诚实,是人品有问题。

他不是只讲一次,而是反复地这么叫嚣。他把这些所谓铁证制备成一览表,辩论不过人时,就把这些弱智无赖的可笑诬陷当历史旧账贴出来当炮弹。一年要重复几十次这种丧心病狂的举动。我确实没有行医执照,也知道无证行医违法,但面对这么明显的症状,我必须说:这人病得不轻!信不信由你。

他反复叫嚣“iMan不懂牛顿第二定律”。只是每次我问他,那按正确的岳氏上楼梯力学模型计算,胯部最多能承受多大的弯矩呢?他从不回答这唯一根本的问题。

岳东晓为什么要丧心病狂地反复这个诬陷呢?他以为,这样他就可以我跟扯平了,都是不懂初中物理;他以为,这是个我无法自证的问题,只能由他肆意污蔑;他以为,谎言重复一千次就是事实。为此,他专门做了上面讲到的那个截屏,便于经常张贴。一般我懒得去反驳这无赖有病白痴的造谣污蔑。那不仅纯粹是体力劳动,而且抽这神经病的脸,你自己打累了,他还不觉得疼。就说那个截屏吧,明显是对他非常不利的证据,表明他是个不懂物理只会读书考试的高分低能儿,是个死要面子、活不要脸胡搅蛮缠的小无赖,但他却觉得那截屏是攻击iMan的头号重磅炸弹。他认为那是证明“iMan不懂牛顿第二定律!”的铁证。当然,一般人谁也没有兴趣和耐心去细看那截屏的内容,看懂了的就更是微乎其微。所以,谎言重复一千次的蒙骗效果也是不可否认的。

长期以来,岳东晓就是这样靠白痴无赖加有病在网上高谈阔论头头是道科普众生牛皮哄哄当牛人的。遇到iMan,他是白骨精遇到齐天大圣了。一棒就把他打回一堆白骨。岳东晓做梦也没想到的是他自鸣得意神秘兮兮的这质心加速度的计算或曰瞬间失重分析,五年半前iMan就在新语丝就做过了。一年半中,他几十次叫嚣iMan不会计算质心加速度、不会牛二定律,我连抽都懒得抽这无赖有病的弱智。今天为了治病救人,就赏他一记响亮的耳光。
【平放着的铁棒一端的吊线突然剪断, 另一端瞬时支撑力是重量的1/4。
m*g - N = m*a 
N*L/2 = beta*I
a = beta*L/2
where
I = m*L**2/12
解上面的方程,得:
a = (3/4)g
beta = (3/2)g/L
一端的吊线突然剪断, 另一端瞬时支撑力
N = m*g/4
吊线没剪断前,另一端瞬时支撑力
N = m*g/2
即两个和尚抬水,一个突然撂挑子,另一个瞬时肩膀上轻松了一半担子。】 (送交者: @ 于 2009-09-17, 22:46:38:)http://www.xys.org/forum/db/5/158/232.html


按说这对准太阳穴的一枪会把岳东晓打死,从此他就不会再重复“iMan不懂牛顿第二定律”,抄袭经验公式、抄袭欧姆定律这类弱智谎言了吧?如果是这样,我就不会说他有病了;如果是这样,安定医院的病人五一长假都可以回家了;如果是这样,岳东晓在北大军训时就被拉出去枪毙了;如果是这样,他就不是北大毕业的美国理论物理博士牛人学者岳东晓了。



七 法律专家岳菊花



这位北大毕业的美国理论物理博士牛人学者还有另外一个光环:美国法律专家。因为他参与过贺梅案,自己在美国赢过一场民事官司。一不做,二不休,顺手把这白痴的这层画皮也剥了吧。

岳东晓因贺梅案出名是因为他自己写过一本介绍贺梅案的书,从而让许多人知道他也是贺梅案积极参与者,混了个脸熟而已。他从此以美国法律专家自居,经常要给华人普法,动辄用起诉来威胁玩不过的对手。这是可与美国物理博士比美的另一个白痴笑话。

我没看过岳写的那本书,但我可以想象,在谈到自己的作用时,他是如何把芝麻说成西瓜、自恋自摸、自吹自擂的。从薄熙来的白鞋底到站着不动的走路力学再到上楼梯的失重感,一路走来,我们都看到了他是怎样把自己的白痴笑料当作真知灼见而恬不知耻地自我显摆开启民智的。维基上的贺梅案介绍,提到了包括两个义务律师在内的许多对此案有贡献的人和团体,但无一字提及岳东晓。贺梅案已经结案八年了,岳东晓若现在去更新维基,把自己的名字硬塞进去就又会像上楼梯那样又出现失重感了。

岳东晓帮助老乡自己出风头的热情和勤奋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法律专业上的作用是什么呢?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当然你要听他自己说的话,那他对于贺梅案胜诉的作用就相当于毛泽东对共产革命胜利的作用一样大-如果不是更大的话。如果你要去找客观凭据的话,那只有那封他写给法院的人民来信(又称法庭之友)。人民来信是人人可写的,起作用有多大可想而知。但岳东晓的码字能力是不可否认的。他博客上有上千篇垃圾文章了吧。一个走路力学问题,他就得意洋洋洋洋洒洒写了至少六篇旨在开启民智的科普文章。现在我们知道,篇篇是白痴笑话,是弱智自证的经典妙文。

以自己赢过一场民事官司作为法律专家的证据更是可笑。陕西农妇秋菊在岳东晓之前许多年就赢得过一场全国闻名的民事官司。秋菊因此就成了中国的法律专家?她可能到现在还是法盲加文盲呢。判案的根本是事实和法律。美国最大牌的律师偷小城流浪汉的破自行车,只要有证据,到法庭打官司,谁赢?流浪汉赢了官司就成了比大牌律师还牛的美国法律专家,就能去中国给美国同胞普法?岳东晓能这样,因为他是白痴博士啊。白痴蒙自己、博士唬别人。


我跟岳东晓在法律上当然是交过手的。因为,诉讼威胁是岳东晓和人辩论争斗时的原子弹。

有位加拿大教授跟他辩论,说岳没有独立科研能力。岳理屈词穷恼羞成怒,就威胁那人,若不道歉就告他诽谤。那人道歉了。英雄所见略同。当我也这么说时,岳告诉我那位教授因此观点道歉了,以此证明他是有独立科研能力的,顺带威胁我一下。我告诉他:1)那教授道歉不过是他认为犯不着跟你个小无赖纠缠。2)我固执己见,欢迎你告我。后来呢?当然没有后来。

有个叫翰山的,从他网站出去后,自己也开了个总共就十几个人、七八条枪的闲扯胡侃的小网站。这类网站用的都是一样的免费开源程序DISCUZ。翰山偷懒,抄了岳网页上的几行代码,岳就威胁要告翰山侵犯他的知识产权。翰山也不想跟这无赖纠缠,就自己写了两行CODE,息事宁人。我说这压根就没有CASE,并嘲笑他是没有COMMON SENSE的法盲,骂他是讼棍。他开始唬着要跟我辩论、顺便给华人普法。我追着他来辩论。后来呢?当然也没有后来。

最激烈的一次法律上的交锋是头像事件。他说我新换的头像涉嫌儿童色情,要我换掉。我说那是幽默艺术,不换。于是他搬来一大堆有关儿童色情的法律条文,什么联邦重罪啊,什么网络犯罪啊,之乎者也,ABCD,连蒙带吓。我嘲笑他是EQ太低的草包文盲,是没有COMMON SENSE的法盲。你就是把美国全部法律条文和案例都搬来又有什么用呢?我连看都不需要看一眼,就知道你是白痴胡扯。因为,岳白痴基本事实判断错误。然后,他用报警威胁我。我说,我坐家里等FBI来抓我。他跟我要地址,我说FBI会找到我的。后来我主动催促他去报警和起诉,岳讼棍反而否认他曾要报警和起诉了。只能以涉嫌儿童色情把我封了给自己找台阶。有个好事者,真的向旧金山的警察报了警。警察看后说,那不是儿童色情。你知岳专家怎么说?他说,警察没有资格解释法律。我问他,那你去报警干吗?如果警察以涉嫌儿童色情去抓你,你是不是以同样理由拒捕?哦,还要告诉警察:“我参与过黑莓案,我在美国赢过民事官司,我是美国法律专家,我是美国理论物理博士,是白痴。。。”警察会说:”嗯,我们看出来了,你是白痴,但你有权保持沉默,你现在说的每句话都将会成为呈堂证供和《阿Y正传》的素材。“

邓肯无法教老母猪跳舞,我无法教小无赖幽默。于是我换了张类似的头像。当然,又被他当作儿童色情给封了。这个头像无需多费口舌,我只告诉他,那张头像是布鲁塞尔第一公民小于廉的照片。

岳讼棍在美国搞过七个诉讼,就赢过一次。相比之下,我应该是更大的法律专家了。我一年内在三个不同的法院打过三个官司,全赢了。而且,事实和法律全在对手那一边。而且,我的对手是强大的市政府。我是自辩,只要一报名字,就赢官司结案了。每次庭辩都不到半分钟。吹牛吗?字字属实。奇迹吗?稀疏平常。为什么呢?警察没来。其中有个官司,我认为是不需要警察出庭的,是法官给错了判决理由。但法官判我赢了,我就不好意思跟他抬杠子了。再说,停车费半小时4美金。我还不如省下这钱去买酒呢。


一个FULLTIME 学了10年物理的博士,连初中物理都整不明白,科普一次,就闹一次白痴笑话的理呆,他对法律社会的理解、见识和经验更可想而知了。用脚后根想想就知道这法律专家的成色了。比白痴笑料的物理专家还低一个量级是保守估计吧?



八 结论和贡献



中美两国政府珍珠湾联合公报:岳东晓,北大物理专业毕业的美国理论物理博士,是白痴无赖有病的妄人!
这是个多精致多漂亮的高分低能的标本啊!
以后若有人想了解岳东晓、或跟他论战、或评论他,多省事啊,“看看iMan的《白痴笑料岳东晓》!”,一句顶一万句。


鲜花

真棒

玩闹

同情

看看

困惑

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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