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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与人交往的度 --- 谈互相尊重

热度 17已有 1206 次阅读2014-9-24 19:45 |个人分类:网站建设|系统分类:原创博文| 人性的弱点, 尊重对方 | 宽屏 请点击显示宽屏,再点击恢复窄屏 | 动漫全图 如只见部分动漫,请点击显示全图,再点击恢复窄图

一个新生事物的建立,总是会有各色各样的看法,不足为怪,也会有人来故意捣乱。不过,我还是低估了人性的弱点。今天又遇到一些事情,一些马甲故意蓄意挑拨离间,故意捣乱。为什么说故意捣乱呢?除了效果之外,他们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用代理登录,这个是具有专业技能的人才有的专长,也只有具有某种动机的人才会如此麻烦作业,他们要隐藏什么呢?专业人员都明白。当然,几乎99%的网友都不会这么做。估计他们以后再也没有机会用这种行为模式来捣乱了。因为,当这种捣乱的人与这种用代理登录的人达到100%相关时,那么这些人就会得到特殊的关照!


这篇文章主要说说人与人交往的度。互相尊重,何谓互相尊重?尊重对方就是不违背对方的意愿。我们在与人交往,每个人有不同的底线。像美人蕉,她不在乎别人说什么,你骂人的话,那是你没有教养,她不仅不生气,还要给你记录在案。但有的人不喜欢别人对自己说三道四。我自己也碰到过这样的例子,有些人指名道姓地要跟我讨论某个题目,可是我并没有讨论的意愿。这种时候,我不希望别人打扰我,这也是我的一种权利!


所以,我们这里实行,当你点别人名字时,如果别人不愿意,就有权利请你改正或修正,以至于删贴,这是我的一贯主张,也是行为。大概翰山的文章点别人名字的时候是很多的,但是只要有人感到不舒服,私下或公开提出来,翰山一定会尊重对方的意见,做相应改变或藏掉帖子,这是对他人的尊重。当然,当你写文章点到别人名字时,最好比较有把握,对方听了高兴,或至少没有不舒服。如果你做不到这一点,如果你没有把握,就不要点人名。


这是翰山的理念,贝壳也是大致实行了这种理念,在这里我们作为规则。所以,在这里,我们定义的“骂人”,是以受话者的感觉为准的。当然,还有另外一条就是common sense,这里不谈。


这里特别提到light,他跟翰山的政治理念不同,但大概是点翰山名字最多的人之一,来不来就是一篇文章,或者一条微博,说到翰山。不过,人们大概不知道,当我感到他的点名很不舒服的时候,给他提出异议,他就会改变。这样的事情几年来发生大概不止一两次。这就是互相尊重,而且表现出相当的善意。正因为他对我意愿的尊重,所以我在提出我的意见时,就特别慎重,以至于经常他说的比较重,我也不说什么,因为我知道他是善意,我也知道如果我要是提出不同意见,他就会纠正,所以我往往不提。这样,我们之间就进入了正循环。炎黄,别看他表面上很冲,他也是很尊重别人的。


希望我们这里,尊重别人要成为风气!

14

鲜花
2

真棒

玩闹

同情

看看

困惑

震惊

bad

刚表态过的朋友 (16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23 个评论)

回复 早睡早起 2014-9-24 20:22
有一个问题,请教一下。有的评论,并不是恶意,提到别人名字了,别人不喜欢,按照你的规矩,需要删除等等。那么,改为不点名,用某某代替,但是知情的人都知道在说谁,这个如何处理呢?
回复 翰山 2014-9-24 20:28
早睡早起: 有一个问题,请教一下。有的评论,并不是恶意,提到别人名字了,别人不喜欢,按照你的规矩,需要删除等等。那么,改为不点名,用某某代替,但是知情的人都知道在 ...
这个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艺术,还是自己来掌握吧。我的看法,如果对方不愿意听到,不说就行了。如果一定要说,能不能泛泛地说,不点真人真名呢?

这是我的看法,尤其小网站,大家都互相认识,指名道姓地讨论不一定有正面效果。

比如,明明是讨论转基因,最后不同意见的人互相点名,互相攻击,得不偿失嘛。我们在一个世界上,不可能意见一致,那么非要点名,就只能互相打架了!
回复 炎黄 2014-9-24 20:33
希望我们这里,尊重别人要成为风气!
回复 早睡早起 2014-9-24 20:40
翰山: 这个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艺术,还是自己来掌握吧。我的看法,如果对方不愿意听到,不说就行了。如果一定要说,能不能泛泛地说,不点真人真名呢?

这是我的看法,尤 ...
问题就在这里。不是很多人能对事不对人。争论一个事,甚至是偶像的观点要维护,最后就转变成对争论对手的一些讽刺打击,也许这也是辩论要赢的招数之一,最后,就有积怨,就有吐槽。。。见过太多了。
回复 翰山 2014-9-24 20:50
早睡早起: 问题就在这里。不是很多人能对事不对人。争论一个事,甚至是偶像的观点要维护,最后就转变成对争论对手的一些讽刺打击,也许这也是辩论要赢的招数之一,最后,就 ...
是这样的。就我自己来说,通常我不期望要说服对方,我只发表我自己的见解。你看我和那个light,我说他是右派。但他的观点我能听,我不同意,我会说,但是我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论证他的不对。这没有什么好论证的,都是几十岁的大人了,谁也改变不了谁!这是我的看法。

所以,在夜夜城的时候,他们争论美国大学的教授,faculty什么的,我写了一篇文章,本来很中性的,后来我没发。因为当时的争论已经开始对人了,已经有你说的那种情况发生了,我觉得没有必要卷入争端,就没发。
回复 小龙鱼 2014-9-24 21:00
早睡早起: 有一个问题,请教一下。有的评论,并不是恶意,提到别人名字了,别人不喜欢,按照你的规矩,需要删除等等。那么,改为不点名,用某某代替,但是知情的人都知道在 ...
我认为这个一点儿问题都没有。
比如说,香港的中文报纸,每当提到某人,都用“有人”代替。
而有时候,举三个字的名字,把中间那个字用某字替换掉。
比如说,说到李亚鹏,就称李某鹏。
叫李某鹏的人多了去了,所以不构成诽谤罪。
这种做法,叫做“打法律的擦边球”,虽然不是特别正当,但不违法。
法律的原则是:法律上没有禁止的事,原则上都可以做。
没有证据证明其犯罪的,都以无罪推定。
回复 小龙鱼 2014-9-24 21:09
翰山把道理说得很平实、很朴素,不堆砌词藻,不玩弄术语,不扣大帽子。
有点习大大的文风。
在有的人眼里,是老土,土得掉渣。(See, 这就是“有人”的活用)
但我喜欢这种风格。
嘿嘿
回复 翰山 2014-9-24 21:42
小龙鱼: 翰山把道理说得很平实、很朴素,不堆砌词藻,不玩弄术语,不扣大帽子。
有点习大大的文风。
在有的人眼里,是老土,土得掉渣。(See, 这就是“有人”的活用)
但 ...
谢谢。怎么不是习大大有点翰山的文风呀?
回复 小龙鱼 2014-9-24 22:01
翰山: 谢谢。怎么不是习大大有点翰山的文风呀?
这就是小龙鱼的平衡技巧。
打一棒子,塞一胡萝卜。
总之,要让你舒服,但不能让你太得意。
太得意容易忘形。 嘿嘿嘿嘿
回复 翰山 2014-9-24 22:08
小龙鱼: 这就是小龙鱼的平衡技巧。
打一棒子,塞一胡萝卜。
总之,要让你舒服,但不能让你太得意。
太得意容易忘形。 嘿嘿嘿嘿 ...
  
回复 早睡早起 2014-9-24 22:40
小龙鱼: 我认为这个一点儿问题都没有。
比如说,香港的中文报纸,每当提到某人,都用“有人”代替。
而有时候,举三个字的名字,把中间那个字用某字替换掉。
比如说,说 ...
法律上当然没有问题。但是我认为翰山在意的不是法律问题,他是要照顾网友感受。那么,如果有人说小x鱼怎样怎样,你不高兴了,提出举报,作者说我没提他名字,估计还是不开心,是个问题。
回复 早睡早起 2014-9-24 22:42
翰山: 是这样的。就我自己来说,通常我不期望要说服对方,我只发表我自己的见解。你看我和那个light,我说他是右派。但他的观点我能听,我不同意,我会说,但是我不会 ...
如果大家都是这样的心态,当然好办。可惜,很多人不是这样的心态,这才要制度去管理。
回复 小龙鱼 2014-9-24 22:48
早睡早起: 法律上当然没有问题。但是我认为翰山在意的不是法律问题,他是要照顾网友感受。那么,如果有人说小x鱼怎样怎样,你不高兴了,提出举报,作者说我没提他名字,估 ...
那就没有办法了,你总不能不让人家用汉字吧?

如果我取个网名叫:“的地得着了过”,你还活不活?
回复 早睡早起 2014-9-25 00:00
小龙鱼: 那就没有办法了,你总不能不让人家用汉字吧?

如果我取个网名叫:“的地得着了过”,你还活不活?
所以我才提出来问翰山。我觉得他那个规矩,还是一个靠大家自觉的事。否则,没法执行。还是会有网友觉得受辱,不乐意了。
回复 往事并不如烟 2014-9-25 05:20
人和人之间必须尊重!但人和畜生之间就没必要。什么人什么对待。
人敬人一尺,我敬人一丈;你坏我一点,我还你十倍。这是我做人的原则。
咱这设立“吐槽园地”不就是起这个作用的吗。有人如果挑衅到那里去骂好了,有人应战就到那里应战吧。
我这人特喜欢用最尖刻的语言辩论,只要与我辩论者受得住就行。当然,反之对我一样。
对骂也如此,你可以骂我八辈祖宗,也可以诅咒我断子绝孙(2013年村里有个马甲曾经这样诅咒过我而且是女的,原因是我打抱不平)反之,我对你回击也一样。只要你承受得住~~哈哈!

世界上有两所学校不用办而人们皆能自学成才,一所是骂人另一所是性交······(咱这人就是实话实说)都是成年人,用不着那么虚伪。

有意者请到《瀚山酷网》之吐槽园地与我对决,咱们新胀旧账一起算。但有一先决必须的条件——用真名实姓及国内国外的真实居住地址。否则,男人~你就是戴绿帽子的;女人~你就是出来卖的(有所指)。那些垃圾们~~你们看到了吗?

我一向的原则: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你来文明的,我比你更文明;你来荤的,我比你有过之而不及。但我从来不听传话,必须亲眼见到的。


翰山兄如果觉得我这段话觉得不妥,我立即自动删除。
回复 城市达人 2014-9-25 09:47
相互尊重最好。我不主张骂人,因为这并不能让别人感到什么。除非双方知道对方的真实面目。争论起来,你骂上人了,那就算了,不说了。你骂了人,就胜利了吗?反正俺是不骂人,一来俺没那反应快,词汇多;二来也确实不会骂。所以,俺特别赞同汗衫的这个说法。       
回复 翰山 2014-9-25 12:01
往事并不如烟: 人和人之间必须尊重!但人和畜生之间就没必要。什么人什么对待。
人敬人一尺,我敬人一丈;你坏我一点,我还你十倍。这是我做人的原则。
咱这设立“吐槽园地”不 ...
没有什么不妥,你可以发表你的看法。而且,在有的时候,还真得像你说的这样!
回复 翰山 2014-9-25 12:02
城市达人: 相互尊重最好。我不主张骂人,因为这并不能让别人感到什么。除非双方知道对方的真实面目。争论起来,你骂上人了,那就算了,不说了。你骂了人,就胜利了吗?反正 ...
谢谢,我们看法一致。现在就是有了一个自己的小地盘,要把这个理念变成实践。
回复 往事并不如烟 2014-9-25 14:43
翰山: 没有什么不妥,你可以发表你的看法。而且,在有的时候,还真得像你说的这样!
谢谢!喜欢开通的网主。

有些人总以为自己高高在上,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自吹自擂。其实水平低的可怜,在N岸N地的网主能称之为写手的非翰山莫属,我不及你,这也是我来此的原因之一。我由衷佩服比我强的人。

N岸N地的老A对不同意见者的随意删帖,象瀚山酷网有“吐槽园地”,我想肯定炸锅。不是瞧不起你们,你们(某些人)那两下子真不如翰山,凭删帖、封ID的手段算什么能耐~~~若不信,那就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
回复 翰山 2014-9-25 14:54
往事并不如烟: 谢谢!喜欢开通的网主。

有些人总以为自己高高在上,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自吹自擂。其实水平低的可怜,在N岸N地的网主能称之为写手的非翰山莫属,我不及你,这 ...
话不能这么说,这里要虚下心来,向其他网站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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