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谍一旦暴露就失去了其政治意义,但是间谍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个体,其人权的确需要法律框架下的程序正义予以保障。案例有:之一,1953年,由于美军中士格林格拉斯从新墨西哥州的洛斯阿拉莫斯国家实验室盗取了核情报后悔罪期间的连带证词,他的姐姐和姐夫,著名的 朱利叶斯与埃塞尔·罗森伯格夫妇(Julius and Ethel Rosenberg,美籍犹太人,无线电专家,因为维诺那计划破译了其密码而被暴露。维诺那计划是美国和英国的情报机构联手合作进行的一项长期秘密情报收集和分析任务,目的在截获和破译苏联情报机关所发出的消息。)被认定将原子弹的机密信息交给苏联,并因此被送上电椅,处以极刑。
历史事实是美国CIA律师和法务总顾问詹姆斯·B·唐纳德文(James Britt Donovan,美国海军军官、律师与政治人物、CIA谈判专家、王牌特工)为了U-2侦察机被苏联击落而成为人质的美军飞行员弗朗西斯·加里·鲍尔斯,透过谈判以释放关押在美国监狱的苏联间谍鲁道夫·阿贝尔。传记原名《Strangers on a Bridge》
无论如何,汉叔和科恩兄弟创作的这部“Bridge of Spy”,跟斯皮尔伯格监制的所有影片一样宣扬的是美国式的人道主义和爱国主义,例如史上真正的辛德勒,德国历史学家就吐槽过其实是真正的纳粹白手套,只是后来他见形势不妙,略有悔过地帮助了一些犹太人而已;这部“Bridge of Spy”我宁愿看作是美国宪法的宣传片就好。
同样背景的事件,显然1973年,在戴高乐主义(作风强硬的总统戴高乐不满美英之间的“兄弟私情”,更不肯任北约由英美主宰,他要求美英法三巨头齐肩共管欧洲事务,附带法属阿尔及利亚纳入北约防御。美帝老大哥对戴高乐的桀骜不驯置若罔闻。结果法国1966年退出北约,搞独立防御,并单独与华约媾和。)盛行的法国拍摄的《蛇》(Le Serpent),又名莫斯科夜航班(Night Flight from Moscow)就严肃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