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神赋》原名《感鄄赋》,原因是曹植在黄初三年(222年)被封为鄄城王,而《感鄄赋》作于第二年[2]。昭明太子萧统之《文选》中录入名为《洛神赋》,按唐朝江都人李善为《文选》作注解释这是甄氏之子魏明帝曹叡所改[3],李善注又改《感鄄赋》为《感甄赋》,把《洛神赋》看作是曹植写给甄氏的爱情篇章。李商隐有多首诗词秉承李善之言,其中《东阿王》一诗:
国事分明属灌均,西陵魂断夜来人。
君王不得为天子,半为当时赋洛神。
又有《无题》诗云:
飒飒东风细雨来,芙蓉塘外有轻雷。
金蟾啮锁烧香入,玉虎牵丝汲井回。
贾氏窥帘韩掾少,宓妃留枕魏王才。
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
但宋大诗人刘克庄,明“后七子”首领王世贞等均反对这一说法,认为纯粹是好事者牵连附会。
可是双方都无确实证据。这样一来,《洛神赋》到底是曹植为甄氏所写,还是自况,以美人比喻自己,就难下定论。
甄氏和曹植是同时代人物,甄氏嫁入曹家大致有15年的时间,年龄大致是24岁到39岁[4],曹植当时应为14岁到29岁,正是男女有情之时。甄氏也确有绝色和诗才。绝色典故见《三国志·魏书·刘桢传》注记:“其后太子尝请诸文学,酒酣坐欢,命夫人甄氏出拜。坐中众人咸伏;而桢独平视。太祖闻之,乃收桢,减死输作。”刘桢因为看绝色美人看得太入迷,以致引起曹操不快而下了牢狱。诗才典故见《古诗源》收录甄氏所作一首《塘上行》: 浦生我池中,其叶何离离果能行仁义,莫若妾自知众品铄黄金,使君生别离念君去我时,独愁常苦悲想见君颜色,感结伤心脾念君常苦悲,夜夜不能寐莫以贤豪故,捐弃素所爱莫以鱼肉贱,捐弃葱与薤莫以麻枲贱,捐弃菅与蒯出亦复愁苦,人亦更苦愁边地多悲风,树木何蓊蓊从军致独乐,延年寿千秋曹植曾作《愍志赋》,现只存残篇: 或人有好邻人之女者,时无良媒,礼不成焉。彼女遂行适人。有言之于予者,予心感焉。乃作赋曰:窃托音于往昔,迄来春之不从。思同游而无路,倩壅隔而靡通。哀莫哀于永绝,悲莫悲于生离。岂良时之难俟,痛予质之日亏。登高楼以临下,望所欢之攸居。去君子之清宇,归小人之蓬庐。欲轻飞而从之,迫礼防之我拘。其中“思同游而无路,倩壅隔而靡通。哀莫哀于永绝,悲莫悲于生离。”含糊其辞之余道出了“生离”的痛苦。贵为曹植,当时这种能让他发此可望而不可及的感叹,可以生而见到却不能碰的女子,似乎除甄氏外几率不大。 220年,曹丕称帝后背弃甄氏。221年,甄氏被迫害致死,曹植又写《出妇赋》: 妾十五而束带,辞父母而适人。以才薄之陋质,奉君子之清尘。承颜色以接意,恐疏贱而不亲。悦新婚而忘妾,哀爱惠之中零。遂摧颓而失望,退幽屏于下庭。痛一旦而见弃,心忉忉以悲惊。衣入门之初服,背床室而出征。攀仆御而登车,左右悲而失声。嗟冤结而无诉,乃愁苦以长穷。恨无愆而见弃,悼君施之不终。《 昭明文选》中李善为“曹植”一条作注明确记录《感鄄赋》就是《感甄赋》: :“魏东阿王,汉末求甄逸女,既不遂。太祖回与五官中郎将。植殊不平,昼思夜想,废寝与食。黄初中入朝,帝示植甄后玉镂金带枕,植见之,不觉泣。时已为郭后谗死。帝意亦寻悟,因令太子留宴饮,仍以枕赉植。植还,度轘辕,少许时,将息洛水上,思甄后。忽见女来,自云:我本托心君王,其心不遂。此枕是我在家时从嫁前与五官中郎将,今与君王。遂用荐枕席,懽情交集,岂常辞能具。为郭后以糠塞口,今被发,羞将此形貌重睹君王尔!言讫,遂不复见所在。遣人献珠于王,王答以玉珮,悲喜不能自胜,遂作感甄赋。后明帝见之,改为洛神赋。” 其中“帝示植甄后玉镂金带枕”若考证为真,则可算确实证据,因为若曹植和甄氏无男女私情,则曹丕不大可能把自己太子生母的贴身物品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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