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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牧:我所知道的习仲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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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4 18:17: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林牧:我所知道的习仲勋

习仲勋曾经对为他写传记的人们说:“我这一生从来没有整过一个人。”敢说这个话的,恐怕只有习仲勋等极少数几个人,连我这个中层干部也整过人。可是,他的话,我是相信的。仲勋为人善良、宽厚,在政治运动中,用各种巧妙的方法保护过许多干部。


        一、在陕北肃反中死里逃生

  1978年12月20日,习仲勋在《红日照亮了陕甘高原》一文中说:“王明‘左’倾机会主义路线也影响到陕北。他们不作调查研究,不了解陕甘革命历史,不了解敌情、我情,全凭主观臆断,强调对外是一切斗争,否认联合;对内不同意他们错误观点的就残酷斗争,无情打击。他们指责刘志丹等同志只分川地,不分山地(陕甘边某些地方土地多,光川地平均每人就有十几亩、几十亩,群众只要川地不要山地),不全部没收富农的东西,不在游击区分配土地是‘不实行土地改革’;指责我们纠正一些违反纪律的土匪行为是‘镇压群众’;还说我们同杨虎城有联系,是‘勾结军阀’。他们先说我们‘右倾’,继而说我们‘右倾取消主义’,更进而说我们是‘右派’,诬陷我是‘右派前线委员会书记’,诬陷刘志丹是‘白军军官’。他们先夺权后抓人,把刘志丹等一大批干部扣押起来,红廿六军营以上的主要干部,陕甘边区县以上的主要干部,几乎无一幸免。

  “我被扣押了。起初关在王家坪,后来关到瓦窑堡,和刘志丹同志一起被关在一个当铺里,……天气很冷,不给我们被子盖,晚上睡觉绑着手脚,绳子上都长满了虱子;有人拿着鞭子、大刀,看谁不顺眼就用鞭子抽、刀背砍,在莫须有的罪名下,许多人被迫害至死。1935年10月,中央红军到达陕北,我们这一百多个幸存者才被释放了。”

  二、在“土改”和“镇反”中实行较为宽松的政策

  “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很不彻底”。这是中共八届十中全会批判习仲勋以后不断强调的习仲勋的重大罪状。其实,习仲勋在西北地区各项“社会改革”中实行“慎重稳进”的宽松政策,当时是经过毛泽东认可甚至赞扬的。

  在中共老根据地,习仲勋首先提出“克服土地改革中‘左’的情绪”,就得到毛泽东的赞同和推广。

  1948年1月15日和16日,习仲勋在陕北绥德薛家渠召开了著名的“义合会议”。这次会议指出:“土改一到农村就发生极左偏向,凡动起来的地区,多去强调所谓‘贫雇农路线’,反对所谓‘中农路线’,都是少数群众(不是真正的基本群众)起来乱斗、乱扣、乱打、乱拷、乱没收财物、乱扫地出门。最严重的是佳县,连贫农、中农的东西都一律没收。“义合会议决定:对于连续参加七年以上劳动的地主富农,其成份,应按现在情形改变。”

  “老区就不要怕中农当道,真正的基本好的群众在中农阶层及一部分贫农中。”“不管重大或轻微的旧账,都一概不究,只对那些今天还在进行反革命活动的,或帮助胡匪作恶的,应发动群众严厉打击。”“土改的一切工作都应该对人民的生产有帮助。”毛泽东接到西北局关于纠“左”的报告后批示:“完全同意仲勋同志这些意见。华北、华中各老解放区有同样情形者,须密切注意改正‘左’的错误”。1949年8月4日,习仲勋作了《关于关中新区工作方向》的讲话。他根据一百余份调查材料指出:“关中农村土地不很集中,地主占农村户口不到百分之一,加上富农共占百分之六左右,共占土地百分之二十左右;中农占农村户口百分之四十到五十,占土地百分之五十至六十。”他认为“农村人民的主要敌人,不是一般地主、富农,而是互相结合的恶霸、特务、土匪组成的农村中最主要的反革命残余势力”,他提出对地主的斗争方式,“最根本的是说理斗争,并须与人民法庭的审判相结合。对于毛主席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要领会其精神,……但不能抄袭那一时候的一切斗争方式。”1951年8月22日,他在关于甘肃土改的讲话中又说:“放手是放正确之手……不能放错误之手,乱打人,乱斗争,乱没收,降低或提高成分等,这些都是错误的。”

  关于“镇压反革命”,毛泽东提出的方针是“镇压与宽大相结合”,并且提出杀人的指标应占总人口的千分之一。习仲勋给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写报告说:西北有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应该更加宽大,建议在西北把镇反方针改为“宽大与必要的镇压相结合”,建议杀人指标减为千分之零点五。毛泽东批准了习仲勋的请示报告,后来,在西北实际执行的杀人数字在总人口千分之零点四以下。

  对于甘、宁、青、新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地改革和剿匪、镇反运动,习仲勋在1952年5月4日《关于西北地区土改和统一战线、民族工作的报告》中,提出“在民族团结的基础上去进行改革的方针”。他提出的有独创性的措施,除了“通过当地民族大多数群众自党和本民族群众为主”去做以外,还主张首先争取各民族上层人士和宗教上层人士的同意和赞助。他要求用“改得和平些”和其他必要的妥协,去换取民族、宗教上层人士的赞助。他还规定了几条政策界限:“游牧区不宣传士改,也不提反恶霸,不清算;半农半牧区暂不土改;严格保护畜牧业,牧畜一律不动;喇嘛寺土地一律不动;清真寺、拱北、道堂土地暂时一律不动;必须排出各民族、各教派头人名单,坚决保护必须保护的人过关。”

  当时,新疆的剿匪、平叛、土改、镇反搞得很“左”。习仲勋对这一做法也敲过警钟。例如:1951年4月13日,西北局给中共新疆分局第一书记发了一个电报,对新疆人代会讲话稿,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报告中说:“这次省人民代表会议的多数代表,是由选举产生的”应改为“是由各地区、各群众团体、机关、部队选举产生的,以区别于将来更广泛的人民群众的直接选举”。这个修改意见,既说明当时的选举不是人民普选,又说明习仲勋的想法是,人民代表将来要进行直接民选 。

  (二)镇压革命项内,“首先从军队及政府机关中发动民主检举运动”一句可以不要;镇压对象中可不提“大回族主义”。由此可见,习仲勋不赞成在军队和机关中开展检举“反革命分子”的运动,也不赞成把“大回族主义”作为镇压对象。

  (三)“克服民族主义倾向”应改为“克服狭隘民族主义倾向”。这就用不着解释了。

  特别值得称道的是:习仲勋对待少数民族暴动的态度和做法。

  1950年代初期,甘肃省发生过两次大规模的回民暴动,一次占领了中等城市平凉,另一次解放军伤亡近两千人。怎样处理呢?习仲勋认为用武力镇压的办法不行,还是请伊斯兰教中的上层人士组织代表团,通过谈判,和平地解决了问题。青海著名的藏族千户项谦,一再发动暴乱。青海省军政当局原来准备用五个团去镇压,习仲勋说:不能打。他们是游牧民族,游而不定,你把军队开去,他们就跑散了,军队一走,他们又集合起来暴动。他给当时的青海省委第一书记张仲良打电话说:决不能打,请喜饶嘉措大师去做工作。喜饶嘉措是藏传佛教的经师、大学者,中共把他安排为青海省副省长。喜饶嘉措做了工作,项谦就不造反了。

  毛泽东当面表扬习仲勋说:“仲勋,你真厉害,诸葛亮七擒孟获,你比诸葛亮厉害。”

  这件事,后来被传成:习仲勋对项谦十擒十纵。其实,没有十擒十纵,而是“不战而屈人之兵”。

  习仲勋这些受到赞扬的宽松明智的做法,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以后,都变成“右倾机会主义”的反党罪行,受到长达十余年的批判和清算。在1964年到1966年上半年的“四清运动”中,西北各省还进行了土改、镇反的补课,补划了一大批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西北各省复查的结果是:“四清”运动中补定的地、富、反、坏分子,基本上都错了,所谓“土改、镇反很不彻底”的问题,是不存在的。

  三、进军西藏的两种政策

  1952年,中共中央决定,由西南局和西北局共同组织力量进军西藏。西南局派出张国华率领的干部和军队是主力,西北局派出范明、慕生忠率领的进藏工作队加以配合。习仲勋对西北局进藏工作干部的谈话要点,曾由中共西藏工委于1952年5月16日印发各地并报中共中央。

  习仲勋的谈话要点有六条,大意是:

  一、“在西藏做工作,要采取‘稳进慎重’方针,不能犯急性病。”“在西藏,有些事情宁可迟办,不可急办,不怕慢,只要搞对,否则反而要走弯路。”

  二、“爱祖国,反帝国主义,这是西藏统一战线的基础。”“在西藏反封建目前为时过早,要争取达赖、班禅参加到统一战线中来。”

  三、“调查研究,了解和熟悉西藏各方面的各种情况(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宗教、风俗、历史等)。”

  四、“开始一个时期,我们不要过急地派工作组和干部下到‘宗’上去,应多开代表会、座谈会、联谊会等,多让各地区的上层分子上来,讲解政策,建立关系。军政委员会成立以后,多采取访向团、调查团、救济组、医疗队等各种组织和各方面的人下到各地去,采取反复的上来下去的工作方法。”

  五、“对班禅集团要多帮助,多扶植,给他们出主意,想办法。”“对他们的落后不要要求太高,只要大同就可以,小异是要有的。遇到重要问题要争,不能马虎,小的问题不能争,要马虎。”

  六、“西北去的干部要和西南去的干部团结一致,同志间不能有丝毫隔阂,要特别亲密,特别团结才对。”

  习仲勋组织西北干部进藏的具体方法,也值得称道。他要求进藏工作队打上“护送班禅喇嘛回西藏”的旗号,他要求给每一个工作队员配备两匹马、四条牦牛、一匹骡子,两匹马供人乘坐,四条牦牛供人食用,一匹骡子准备到了拉萨以后卖给印度人。当时印度不出骡子,骡价昂贵,卖了骡子,可以解决工作队的一部分开销。西北进藏工作队兵不血刃、秋毫无犯地进入西藏。工作队长范明担任了中共西藏工委副书记,工作队政委慕生忠担任了西藏军区副司令员,其他骨干白唐枫等担任了西藏的部厅级职务。这一批干部执行的是习仲勋提出的“稳进慎重” 、“不怕慢只要搞对”和“在西藏反封建为时过早”等指导思想,不久就同西南局派去的中共西藏工委书记兼军区司令员张国华发生矛盾,被张国华打成以范明为首的“反党集团”。二十年后,虽然胡耀邦给“范明反党集团”平反了,但在西藏工作中两种政策的历史是非并未分清。

  四、保护西安明初城墙

  中国各地的古城墙和牌坊,在1958年前摧毁殆尽。小城还保存了几个,如山西的平遥、湖北的荆州。大城,只有西安巍然独存,基本完好,恐怕是全世界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古城。

  是谁保护了西安古城?有人说是周恩来,有人说是马文瑞,其实都不对,是习仲勋。

  拆城墙,拆牌坊,是毛泽东拍板,周恩来坚决执行。当北京市拆牌坊、拆城墙时,梁思成据理力争。在周恩来召开的一次会议上,梁思成苦苦进谏。他还用诗一样的语言,描绘阳光照射到北京城楼和帝王庙牌坊时的壮丽景色。周恩来说:“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毛泽东听彭真汇报梁思成为拆牌坊、拆城楼痛哭流涕时,还说:“为拆牌坊、拆城楼哭鼻子,这是政治问题。”既然周恩来对于规模和规格高于西安的北京城墙和南京石头城都没有保护,怎么会对西安的二流城墙情有独钟呢?

  马文瑞也没有保护西安城墙。上世纪50年代国内大拆古城墙时,马文瑞在北京担任国家劳动部部长,他管不到西安的城墙。马文瑞的功劳是:1982年,他在中共陕西省委第一书记任内,接受了《陕西日报》主编张光的建议,发动整修西安城墙。

  习仲勋保护西安城墙的过程,我也不清楚。但是,我可以从侧面证明:西安城墙是习仲勋保护下来的。

  1962年9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中央工作会议和八届十中会会,批判习仲勋。我以中共陕西省委副秘书长的身份随同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二书记兼中共陕西省委第一书记张德生参加了那次会议的工作。张德生口授提纲,让我代他起草了一个揭发批判习仲勋的发言。这个发言揭发习仲勋的八个“问题”,其中有一条就是习仲勋不许拆西安城墙。当时我不理解,为什么不许拆西安城墙,也成为政治问题了?后来我知道了拆古城墙。是毛泽东最后拍板,我才理解张德生不得不揭发这个问题的心态,我才懂得习仲勋在“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情况下抵制毛泽东的错误决策、保护西安城墙的难能和可贵。

  五、中共八届十中会会的批习斗争

  中共八届十中全会是1962年8月在北戴河召开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的继续。北戴河会议的议题原来是讨论农业生产。毛泽东突然作了一个“形势、阶级、阶级斗争”的报告,提出“反对单干风、翻案风、黑暗风”的问题。反对“单干风”是从批判陕西户县杨伟名等三个农村党员要求实行包产到户、自由贸易、恢复和节制私营工商业、缩小计划经济范围、实行“百分百的民主”的万言书(毛认为是彻头彻尾的修正主义纲领)开始,发展到批判主张包产到户的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长邓子恢。反对“翻案风”是批判彭德怀为自己申辩的八万字的申诉书。反对“黑暗风”,是批判“把大好形势看得一团漆黑”的领导干部和民众。

  在批判彭德怀的“翻案风”时,来自陕北红二十七军的云南省委第一书记阎红彦带着在陕北革命时期就存在的对以刘志丹、高岗、习仲勋为代表的红二十六军的偏见,揭发刘志丹的弟媳李建彤所写的小说《刘志丹》小说的“为高岗翻案”,揭发习仲勋是《刘志丹》小说的策划者。毛泽东一贯喜欢树立“反面教员”来证实自己的观点,看到阎红彦揭发《刘志丹》小说的发言,如获至宝。因为阎红彦的揭发,可以证明毛提出的“翻案风”确实存在,阶级斗争确实尖锐、复杂,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于是,会议由批彭转向批彭又批习,中央工作会议也升级成为八届十中全会,由北戴河搬到北京进行。

  我当时是中央工作会议和八届十中全会西北组的工作人员。回想起来,那次会议开得实在荒谬。会议指控习仲勋的反党罪行,主要有两条:一是,策划为高岗翻案的反党小说《刘志丹》;二是,高岗后妻李力群在1959年给中央写了一份万言书,揭发发高岗在自杀以前曾经同习仲勋密谈。

  第一条就是诬陷不实之辞。

  当时,中央会议的西北小组指定我认真阅读《刘志丹》小说,并把其中写到高岗的内容全部摘录出来。我把《刘志丹》小说看了几遍,摘录出写到高岗(书中化名罗毅)的文字仅有两千余字,而且都是贬低高岗的,没有吹捧高岗的。退一步说,即使有歌颂高岗的内容,只要符合事实,也没有错误。因为中共中央过去对高岗在陕北革命和东北工作中的功劳评价很高,否则,为什么要让高岗担任中央政府副主席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呢?至于《刘志丹》小说是不是习仲勋策划的?虽然在会议逼供之下,习仲勋承认他看过小说第三稿,但是,会上并没有说,小说是习仲勋授意编写的,也没有说习仲勋设计过小说的内容。仅仅看过第三稿,就能够给习仲勋加上“策划”的罪名吗?另外,会议期间,有一天晚上我到习仲勋的老师、中国民主同盟中央主席杨明轩家里去过。那一天,刘志丹的弟弟刘景范和弟媳李建彤正好也到杨明老家里去了。他们都说习仲勋根本不同意李建彤写《刘志丹》,也没有看过稿子,习承认看过第三稿是违心的。

  第二条罪状也站不住。

  毛泽东不是一再强调“重证据不重口供”和“严禁逼供信”吗?高岗之妻揭发习仲勋同高岗密谈的万言书,是孤证,没有旁证,怎么能够据此定案呢?还有,既然是高习二人密谈,高岗妻子听到一言半语那是可能的,怎么能够听得那样完全,记得那样详细,竟然能写出上万字呢?揭发的内容很荒诞。例如说:习仲勋给高岗前妻之子高毅一支手枪,要他为父复仇。高岗同前妻的儿子很疏远,同后妻(即揭发人)及其子女很亲近;而且前妻之子远在陕西,揭发人及其子女近在北京。习仲勋为什么不让近在北京的揭发人的子女复仇,却要让远在陕西的前妻之子去复仇呢?何况,习仲勋不是白痴,他难道不懂得,高岗垮台以后,高岗的子女根本进不了中南海,而一支小小的手枪也对付不了强大的8341警卫部队。至于习仲勋的“右倾机会主义路线”,那是在定为“反党集团”以后才附加上去的。

  总之,参加八届十中全会的工作,使我见了世面,开了眼界,原来中央批判斗争的水平,并不比基层组织整人高明啊!然而,就是这样一场荒谬的斗争,竟然在西北五省株连了一万余人!

  六、“文革”中的轶事

  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以后,习仲勋被撤销了国务院副总理等一切职务,软禁了两年多。1965年被分配到河南洛阳拖拉机厂,担任分管后勤的副厂长。“文革”初期,西北大学的造反派把习仲勋揪到西安,受到机关、学校、工厂造反派无数次的批斗,有些批斗会还在西安钟楼和大差市等闹市区进行。那时候,有理也说不清,所以,习仲勋对批斗者提出的“罪行”,从不辩解,但却有一条底线,就是不推卸责任,不牵扯别人。

  习仲勋曾经对为他写传记的人们说:“我这一生从来没有整过一个人。”敢说这个话的,恐怕只有习仲勋等极少数几个人,连我这个中层干部也整过人。可是,他的话,我是相信的。仲勋为人善良、宽厚,在政治运动中,用各种巧妙的方法保护过许多干部,但却没有听说他整人。对于整过他的人,他也不记仇,不报复。

  在“文革”中,西安的造反派分为东西两派,住在东郊的西安交通大学、公路学院等高校和工人造反总司令部(简称工总司)是东派;住在西郊的西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讯工程学院等高校和西安工人联合会(简称工联)是西派。西派是多数派,比东派更激进,他们把东派看做“保守派”。1967年初,西派发动了“反右倾斗争”,反对东派的右倾。

  当时,习仲勋住在西北大学,受西派监控。有一天,西大几个造反学生问习仲勋:你对我们开展的“反右倾斗争”持什么态度?习仲勋说:我看“反右倾”恐怕不对,现在不是反右倾的时候,而且群众组织应该团结,不应该分裂。”西大几个学生拍手大笑说:“毛主席教导我们:‘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你是敌人,你反对 ‘反右倾’,这就说明我们做对了。”

  从这件小事也可以看出习仲勋的品德和风骨,一是,他在西派监控下还敢说西派做得不对;二是,他受到造反派的残酷斗争,还要顾全造反派的团结而不分裂。与此相反,当时的陕西省委第一书记霍士廉和书记处书记肖纯,在西派控制下,公然发表了支持西派的声明并同西派合作,后来成为第一批“三结合”的领导干部。

  1985年,我从北京退下来,担任中共西北大学党委书记。我听说:西大有一个优秀的中层干部,校方提名作副校长,上级没有批准,原因只有一条,就是“文革”初期西大学生去洛阳揪习仲勋,那个干部当时是青年教师,跟着学生去凑了一次热闹。我知道,这件小事可能成为那个干部一生沉重的政治包袱,我也知道仲勋本人是不会计较这种事情的,就用我个人的名义给仲勋写了一封信,询问那个干部是否对仲勋有侮辱虐待的行为。仲勋给我回信说:“我根本不记得那个人,自然没有受到他的侮辱和虐待。这件事情,不应该影响那位同志的提拔使用。”有了仲勋本人的回信,上级那些管干部的人也就不再抓那个干部的辫子了。

  七、倡议建立深圳、珠海、汕头特区

  从1982年9月以后,习仲勋蒙冤挨整16年,直到1978年才得到平反,被新的中共中央任命为中共广东省委第一书记,杨尚昆被任命为广东省省长。

  习仲勋主政广东两年中,最大的贡献就是倡议建立深圳、珠海、汕头几个经济特区,为中国的改革开放,打开了窗口,提供了样版。 1992年10月12日,习仲勋为《改革开放在广东》一书所写的序言中说:十一届三中全会促使我们认真思考“如何充分发挥广东的特点和优势,使广东在全国的改革开放中先走上路”。正是带着这个迫切的要求,在1979年4月的中央工作会议期间,在政治局听取各组召集人汇报时,我直接向中央领导同志作了汇报。我说:“希望中央给点权让广东能够充分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在四个现代化中先走一步。我还讲,如果广东省是一个‘独立的国家’(这当然是借用的话),可能几年就搞上去了,但是在现在的体制下,就不容易上去。”我这话,中央领导同志很重视,批准了广东省委关于在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方面先走一步的要求,同意广东搞一个新的体制。这次中央工作会议之后,党中央便派谷牧同志率领一个强有力的工作组到广东来,进一步作细致的调查、研究、算账,并帮助省委起草一个文件报中央,不久中央正式批准了这个文件,这就是当年7月下发的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批准广东、福建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文件,其中包括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城市,划出部分地区试办特区,实行特殊政策的的内容。


  这里还要作一点补充。1992年8月,习仲勋为《改革开放在广东》一书写序言的时候,胡耀邦的名字和事迹还受到禁锢,仲勋不便写耀邦所起的作用。事实上,1979年1月,胡耀邦就访问过深圳和珠海。那时深圳、珠海还是落后的渔村。胡耀邦发现那里渔民的生活普遍贫穷,但却有内地罕见的电视机。胡耀邦问:“这东西是从那里来的?贵不贵?”渔民们告诉他:“村里常有人去香港卖菜,那里黑白电视机很便宜,只要挑几担青菜过去,就能换回来一台电视机。”还有,当时在内地还很珍贵的塑料布,竟被香港人当做垃圾扔掉,随着海浪飘到深圳、珠海。这两件小事引起耀邦的联想,他同习仲勋商量:我们能不能在沿海设个橱窗,允许老百姓同香港人做生意,用互通有无的民间交换发展经济。胡耀邦的想法同仲勋不谋而合,习仲勋同胡耀邦商量好,由习仲勋向中央提出这个问题。1981年7月,胡耀邦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一个月后,中共中央批准了广东、福建两省经济特区工作纪要,提出了办好经济特区的十项政策和措施,此后,特区建设才有了比较完善的政策依据。当然,邓小平对于建立经济特区是同意的,他说过:“要杀出一条血路。”不过,首先提出建立出口加工区(后来改称特区)建议的,是习仲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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