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汉山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028|回复: 0

中国政府开始鼓励众筹与私募

[复制链接]

2043

主题

4920

帖子

3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31682
发表于 2015-5-25 10: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下的中国,关于股权众筹,还存在诸多模糊边界,只有一点是明确的,政府大力支持,因此,股权众筹瞬时成了一座大金矿。

  股权众筹,是一种投融资行为,简单地说,就是每个人都可以参与一个商业项目的天使轮投资,成为股东。但是自2011年被引入中国后,就不那么简单了,按中国法律规定,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属于“非法集资”。

  截至目前,中国有多少股权众筹平台?《国际金融报》记者就此询问数位业内人士,得到的答案五花八门:“大概23家”、“应该是30家左右”、“据了解100多家了”。

  股权众筹的定义都还模糊,怎么能有准确数字?这是受访者最大的感叹。

  事实上,在法律合法地位尚不明确,行业监管机制尚不统一,业务边界还需摸索,监管与市场还要磨合的背景下,国家发改委5月18日发文,鼓励开展股权众筹试点。我们试着告诉你,关于股权众筹的试点可以试什么。

  众筹有什么名堂

  股权众筹主要集中于天使轮阶段,一般人可以将其理解为“大型多人在线天使投资”。由于中国法律界定,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属于“非法集资”,股权众筹在中国成为了高富帅玩的投资方式

  众筹源于一个古老而朴素的梦想:如果每个人给你1元钱,你就会成为亿万富翁。但是可操作性不高,一方面,告知其他人你要1元钱的信息成本极大,另一方面,其他人给你汇款的成本(包括时间成本和邮费)也较大,大家不在乎1元钱,但在乎给你汇款的麻烦和成本,所以这注定是梦想。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的成本很低,转账成本也低。于是,众筹出现了。

  严格地说,“股权众筹”,是个舶来品,译自英文“Crowdfunding”。2006年8月,美国学者迈克尔·萨利文第一次使用了Crowdfunding一词。他将其定义为:人们通过互联网汇集资金,以支持由他人或组织发起的项目。

  在欧美地区,为创业企业提供资金的主要是天使投资人,以风险投资(VC)、私募股权基金(PE)的机构形式。但是,互联网和第三方支付技术的出现,股权众筹为初创企业提供资金提供了无限可能性。每个人为其看好的项目少投一点,成为“股东”,梦想着其投资的企业中,有一家会成为“微软”、“Facebook”。对于筹资人来讲,则轻松解决了初创企业的首轮融资问题。对于“投资人”来讲,期待的是“万一实现了呢”?

  数据统计显示,美国的股权众筹回报率为15%-40%,但风险也比较高,“160家创业项目,才有一个成功的投资案例”。

  2011年,股权众筹进入中国。2013年,国内正式诞生第一例股权众筹案例,2014年国内出现第一个有担保的股权众筹项目。由于法律限制,再加上中国的信用体系未建立,一些众筹平台只是利用网络社交工具,在熟人圈中做股权众筹逐渐兴起,于是出现了“中国式众筹”。

  按照中国现在的法律法规,“股权众筹”只能是向特定对象进行的,且股东人数不能突破200人。按照《证券法》规定,最终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属于“非法发行证券”。

  2015年1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邢会强评论称,目前合法的“股权众筹融资”只能通过实体场所——如咖啡馆,或者微信进行,没有人敢通过互联网网站进行,因为网站的开放性决定了这是在“向不特定公众发行证券”。

  在欧美,众筹是向大众集资。但中国式众筹,由于法律规定以及特有的商业文化,筹的不仅仅是钱,还有人和各种资源。据记者了解,“天使汇”是中国第一家股权众筹平台,至今已运行3年多,推出了310个项目完成了30亿元融资。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9月份,中国仅有21家股权众筹平台。

  由于行业法规不完善,监管不确定性高,传统的互联网大鳄并没有参与其间。

  高层是怎么定位的

  股权众筹的特质很契合大众创业的需求。自去年11月以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开展试点以来,央行研究员将股权众筹提至“可能是避免金融系统风险的法宝”的战略高度。证监会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也发文开展试点。  

  转机很快到来。2014年11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

  一个月后,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私募办法》”),对平台、投资项目和投资者作了明确规范和限制,以帮助市场明确政策空间。

  《征求意见稿》将股权众筹融资定性为非公开发行性质,并创造了“私募股权众筹”的概念。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指出,以是否采取公开发行方式为划分标准,股权众筹分为面向合格投资者的私募(非公开发行方式)股权众筹和面向普通大众投资者的公募(公开发行方式)股权众筹。

  《私募办法》延续了私募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的要求,对投资人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投资者为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单位,或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或最近三年年均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个人,以及投资单个融资项目的最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单位或个人。

  证监会将减少股权众筹“不得超过200人”的公募红线阻力,但是这也将众筹的“众”与私募的“私”天然矛盾暴露出来,而且对于投资者准入门槛设立过高。

  邢会强认为,“私募股权众筹”概念的逻辑是自相矛盾的,这一提法不能成立,更不能进入法律规制的视野。应摒弃“私募股权众筹”的概念,不要将“私募”与“众筹”相混淆,不必要出台所谓的“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应回归众筹的大众融资、小额集资,“屌丝金融”的本质,与证券法的修改同步,中国证监会尽早出台相应的众筹规则。

  《私募办法》发布后仅一个月,就作出重大调整。据悉,修改后的《私募办法》与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有较大不同,大大降低了投资者准入门槛:投资单个项目的最低额从不低于100万元降至不低于10万元;金融资产方面,从不低于300万元降至不低于100万元,或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个人)(此前为50万元);取消了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要求(机构)。

  截至目前,正式版本一直没有对外公布。

  但高层对股权众筹的推动工作一直没有停止。2015年,“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被正式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3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姚余栋在深圳调研座谈股权众筹时表示,在众多金融创新中,高层极为关注股权众筹,股权众筹有可能是避免金融系统风险的“法宝”。

  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成为热潮的背景下,股权众筹被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哪些大佬正在筹划

  刚引进中国市场时,股权众筹不温不火。从某股权众筹平台披露的数据来看,2013年全部申请融资项目中,通过股权众筹平台融资成功的项目仅占审核通过数的5.9%。2014年前三季度申请融资项目,通过股权众筹平台融资成功率尚不足3%。但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包括平安集团、阿里巴巴、京东在内的商业巨头纷纷展开行动

  高层全力支持,行业法规正在修订,行业出现了大手笔。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汉山网    

GMT-5, 2024-4-18 16:24 , Processed in 0.068713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