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夏天,他在卡普思航海和反思期间,创作了他的信条《我相信的》(What I Believe),概括了他想要为他的“宗教信仰”作出的解释:“我们可以经历的最美好的情感是神秘的。那是站在所有真正的艺术和科学摇篮里的最根本的情感。谁对这种情感陌生,谁就不能敬畏地去想,去全神贯注地站立,就像死亡了一样,如一支熄灭的蜡烛。要感觉我们经历的事情背后的东西,一些是我们的思维无法抓住的,里面的美和崇高只有通过间接的形式传达给我们,这就是信仰。从这个角度来讲,也只有从这个角度来讲,我是一个虔诚的宗教信仰者。” 1929年4月纽约著名的正统犹太领导人赫伯特•S•格尔德斯特恩发了一封很直接的电报给爱因斯坦:“你相信上帝吗?答案限在50个词以内。”结果,爱因斯坦的答案仅用了所限制词数的一半左右:“我信仰斯宾诺莎(荷兰犹太人哲学家)的上帝,在存在的万物处于自然规律(法则)下的和谐时,上帝自己会出现,上帝不是控制人类命运和行为的‘上帝’。”
愛因斯坦的宇宙性宗教讓我想起舊約的智慧文學(例如《箴言》第8章)和《詩篇》(例如19篇),對造化大工的讚美。只是聖經藉此指出一位自我啟示的上帝,愛因斯坦則反對有主体性的上帝。他自承其科學事業是A Flight from "We" & “I” to “It”(從“我們”和“我”到“它”的逃跑),也就是對人的意識的逃避。
愛因斯坦的宇宙觀最令人不解的是,他始終一貫的決定論。他認為人的思想情感和行動皆非自由,而如天上的星宿一樣,遵行一定的因果法則(註9),完全是自然的產物。他引用十九世紀悲觀哲學家叔本華的見解說:“人可以任意而行,卻不能隨心所欲。”(A man can do what he wants, but not want what he wants.)(註10)
“Ideas and Opinions”(Bonanza Books, 1988)及“The Expanded Quotable Einstei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0)。以下,前書代號為IO,後書代號為QE。Max Jammer寫的“Einstein and Religion: Physics and Theolog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9)是一本探討愛因斯坦宗教思想的專書,可惜筆者無暇參考此書,除了自認不夠用功,唯一的藉口是如此較容易保持自己的觀點,有興趣的讀者,可以自行比較。坊間有一些新書發掘愛因斯坦的私生活,與本文出發點不同。筆者相信愛因斯坦的宗教思想,是從他畢生致力的科學事業發出的心聲,不必因為他私人生活如何而懷疑他思想的真摯。
本文完成以後,筆者驚訝地發現德國神學家Ernst Troeltsch(1865-1923)曾以類似的觀點(自由和位格)分析基督教信仰,讀者可參見他寫的“The Christian Faith”(Fortress Press, 1st English Edition, 1991)
1. IO, pp. 8-11
2. QE, p. 207, 216, 217
3. QE, p. 203不同於印度教式的泛神論。
4. 雖然他不信人格式的上帝,卻有時使用一些擬人化的方式和字眼來指稱上帝,例如:creator, the Old One,他也曾表示他想了解上帝的“思想”,他認為上帝不擲骰子。所以,本文用具有人格性的詞“上帝”來翻譯他的God。
23. 聖經《加拉太書》5:13宗教改革的神學家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1483-1546)曾這樣解說基督徒的自由:“A Christian is a perfectly free lord of all, subject to none; A Christian is a perfectly dutiful servant of all, subject to 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