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特島的婦女也有婉約的一面,她們很注重時尚和休閒活動,她們常捲起短袖露前臂,繫襯衫,甚至穿裙子。上層社會的女性戴著帽子,且有收藏的習慣,也非常注意「美容術」(art of hairdressing),所以她們捲曲的髮形十分美麗,明亮的眼睛及頗具性感的嘴唇,幾與現代歐美女性無殊,其中有一幅被稱為「巴黎仕女」(La Parisienne, 見附圖)的雕像,最令歐美仕女們驚艷,她胸部豐美發亮,頸部美好,嘴唇性感,鼻子高聳,全身散發出一種挑逗性的美,難怪現代歐美女性欣賞該作品時不禁要驚叫:「她們怎麼那麼像從巴黎來的女人!」
2、荷馬時代邁錫尼的婦女
公元前1900年左右,印歐人移民希臘半島,公元前1600年定居於邁錫尼的人,受克里特島邁諾文化的影響發展出「邁錫尼文化」。吾人對它的了解主要透過詩人荷馬(Homer)的二部史詩《伊利亞特》(Iliad)和《奧德賽》(Odyssey),因此邁錫尼時代也稱之為「荷馬時代」(Age of Homer),而古希臘人的婦女觀也萌芽於這二篇不朽的詩篇。《伊利亞特》以特洛伊戰爭(Trojan War)為主軸,敘述希臘和特洛伊戰士的英雄事蹟,並論及天上人間許多家庭的悲歡離合,進而描繪希臘英雄時代,男女兩性之間的關係,及當時希臘人對婦女的看法。這場戰爭的發生乃特洛伊王子帕里斯(Paris)誘拐斯巴達王后海倫,導致希臘諸城邦聯合對抗特洛伊,經10年的爭戰後,希臘人採取佯敗策略,用「木馬屠城」的方法消滅了特洛伊。《奧德賽》的故事則是特洛伊戰爭結束後,英雄們紛紛返鄉,但綺色佳(Ithaca)國王奧德修斯(Odysseus)因傷害海神波塞頓(Poseidon)之子,回國途中遭海神阻撓,經10年的光景才返回家鄉與家人團聚。
古希臘因地理影響,形成許多獨立的「城邦」(polis, or city-state),其中以雅典和斯巴達二城邦最具代表性,前者實行民主政治,對外開放,而斯巴達則為封閉性的軍國主義城邦,因此它們的婦女政策遂有顯著差異,以下我們分別探索二城邦的女性情形。古典學者對雅典婦女的地位這一議題,十分感興趣,而意見也有諸多分歧,有人認為雅典女性受歧視,過著被隔絕的生活;有些認為,雅典婦女頗受尊敬,其境況絕不比以後的婦女差;也有人認為,雅典儘管被束縛在家中,但卻受尊敬,而主管家庭。造成這種分歧的原因,其實與婦女的身分或階層有關。
在法律層面言,婦女也沒有獨立的地位,不管其年齡若何,均受制於男人,當時規定:其法律權力須透過男性監護人來行使,她們的婚姻由父親安排,同時也由他決定聘金及婚禮儀式;女孩通常在12-18歲之間結婚,男性則在30歲左右結婚。婚後丈夫可隨意休妻,而妻子則須經男性親屬的同意,或要找行政官員(magistrate)代表她們提出解除婚姻的案子。離婚後嫁妝雖歸還女性,但其管理權卻操於其父或其他男性長輩手中。基本上,雅典婦女的私領域完全被男人掌控──父親、丈夫或由其他男性尊長所掌握,因此丈夫可按他的意思來處理妻子的事務。演說家、政治家狄摩西尼斯(Demosthenes, 公元前384?-前322年)曾以某寡婦的例子說明當時的狀況,她依其夫生前之意嫁給奴隸;又,若一女人其父系無男性繼承人時,為保障獨生女的利益,古希臘法有:「無男兒的人,可以其女所生的子(外孫)為子,以奉祭祀。」 在此狀況下,女兒遂成為「女繼承人」(heiress, or oikos),繼承家產,但她結婚的對象卻有其限制,基本上要與其父系的親戚結婚,以便生下男性苗裔,因此古希臘准許伯叔與姪女結婚,這種情形似與希伯來人寡婦的再給其亡夫之弟的「逆緣婚」相同,雅典人這種思維產生背景,主要認為女性乃是由某一家族「借」(lent)另一家族生育,並照料男性繼承人,使其家族(household)繼續存在之故。除此之外,還有折衷辦法,即他可以收養養子(繼承人),而使其女與之結婚。若其獨生女已結婚,依規定她亦須與其夫離婚,而嫁給繼承人。
然而,就實際情形言,斯巴達的女性真的能與男性平起平坐嗎?從資料看,她們處於屈從地位,無法支配自己的命運,她們的婚姻和夫婦間的關係,在在反映女性的屈從地位。婚姻通常均由父母,事實上是父親(男性)安排,婦女沒有發言權,但卻非我們以前提及的買賣婚,反而有點像「搶奪婚」(marriage by capture),搶奪婚原是男方未獲女方本人,及其親屬同意的情況下,強行將該女孩搶走而娶之婚姻方式,但後來加以改良,而有儀式化情形。斯巴達的婚姻,經雙方同意後,男方前往以「搶親」(佯用暴力)方式迎娶新娘,新娘也要做出抵抗的樣子,因此希臘文稱婚姻為"harpadzein",意即「強奪」。 在這種安排下若仍有人無法順利成親,有關當局就會採「喬太守點鴛鴦譜」方式,將數名同額的男女推進一暗室,讓他們在黑暗中選擇自己的終身伴侶。斯巴達人認為,經這種方式擇偶,其效果並不比由戀愛後所做決定要差,易言之,夫妻婚姻生活美滿度並不遜於自由戀愛。 斯巴達婦女婚前從父,婚後則從夫。
這時舊時禁制依然存在,如法律和經濟上對女性還是有許多限制,但婦女的地位已漸有改善,當時某些君王允許具有特殊才具的女性擔負重要的工作,如埃及托勒密二世(Ptolemy II, 前308-前246)的妻子阿西諾伊(Arsinoe II, 前316-前270)頗具將才,故讓她領導埃及軍隊,結果於公元前276-前272年打敗了塞流卡斯,而她也被神化了。她與許多希臘化時代的皇后和公主,對文化事業的發展亦不遺餘力,托勒密三世(Ptolemy III, 前246-前221)的皇后比倫妮絲(Berenice II, 約前269-前221)與傑出詩人卡利馬可思(Callimachus, 公元前305?-前240?),及塞流卡斯王安提歐可斯一世(Antiochus I, 統治期為公元前280-前261年)之后絲特拉托妮絲皇后(Stratonice, 按乃有書信來往,他們合作幫助從事庋藏提洛島(Delos)藝術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