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山

标题: 中国外交部:缉拿程慕阳决心不改 [打印本页]

作者: 夺标    时间: 2015-6-24 09:01
标题: 中国外交部:缉拿程慕阳决心不改

加拿大当地时间6月23日,中国“红色通缉令”嫌犯程慕阳(Michael Ching,也叫Mo Yeung Ching)在加拿大一法庭上表示,加国当局应该批准他的避难申请,并请求法庭复核遣返令。

在6月24日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被问及“能否顺利遣返以及能否保证程慕阳回国后得到公正对待?”的相关问题时,外交部发言人陆慷表示,中国政府将涉嫌贪污腐败的在逃人员缉拿归案、绳之以法的决心不会改变。至于采取哪些措施,必须根据中国法律来决定。

程慕阳于2000年9月外逃加拿大,“红色通缉令”中对他提出的指控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骗取国有资产,贪污,隐藏、转移、收购或以代理人身份出卖赃物”等。

为躲避中国追捕,2012年,程慕阳曾申请难民身份,遭到加拿大移民局拒绝。2013年程慕阳就加国移民及难民局上诉部门的决定提请司法复核,但被渥太华法院法官驳回;2014年11月,程慕阳再次提出申请许可和司法复核,2015年3月26日,渥太华法院法官裁定将于6月23日在温尼伯法院举行听证会。


红色通缉令嫌犯程慕阳

路透社报道指,在周二的法庭上,程慕阳要求法官重申检视2014年11月,加拿大难民委员会的一个决定,当时,委员会拒绝批准他的避难申请。程慕阳的代表律师马塔斯(David Matas)质疑加国难民委员会有什么理由认为,程慕阳曾经犯罪。

马塔斯说,有关当局对程慕阳的指控,主要围绕一笔1,000万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6美元,下同)的地产交易,在这笔交易中,程慕阳将一个在北京的地产项目出售给了河北省政府。马塔斯指,有关指控中并无实证,只有严刑之下获得的供词,对程慕阳的指控,只是中国当局整治程维高的手段之一。

代表加国政府的律师雷迪(Nalini Reddy)则在庭上表示,加国难民委员会要拒绝程慕阳的避难申请的话,只需要发现“有严肃理由令委员会认为”有针对程慕阳的指控就可以了。

加国难民委员会作此判断的主要依据是,一份来自中国法庭的描述文件。此前中国法庭所获得的证据是,在上述地产交易中,程慕阳从中间人处获得了280万人民币的款项。但加国难民委员会并未见过这份证据。2014年,程慕阳向加国难民委员会表示,这笔280万人民币是来自其他交易的。

2009年,加国难民委员会的移民部发现,部分在中国指控程慕阳的证人曾经被逼供。雷迪说,在拒绝程慕阳的难民申请中,委员会毋须确认逼供是否真的存在。法官罗伊(Yvan Roy)称,会稍后颁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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