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大黄de原文作者: Robert Garson
科技巨头也无法抵抗来自执法、司法和政治三方面的联合压力。
2016年2月23日,在纽约市第五大道的一家苹果专卖店外,一位抗议者举着iPhone,上面写着"No Entry(禁止入内)"的字样。苹果拒绝了FBI提出的建立一个通往S.R.(圣贝纳迪诺枪击案的两名嫌疑人之一)iPhone手机后门的要求,抗议者此次集会便是对苹果公司的这一决定表示支持。
苹果在八大巨头(推特,领英,美国在线,谷歌,苹果,雅虎,脸谱网,微软)当中一马当先,自封为美国人隐私权的守护神——不管被守护的是无辜者还是罪犯又或者是激进的年轻人。坚持原则的左派貌似出于道德考虑的原因,对全球最成功的公司之一的做法大为赞赏,并认为是资本主义造就了这一家强大到足以同政府分庭抗礼的公司。现实主义者可能怀疑,苹果宣示不开后门,要么是隐藏了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要么是因为必须像其他所有人一样被迫遵守家法而赌气行事。
因怀疑犯罪嫌疑人的手机里藏有相关犯罪证据,所以FBI要求苹果提供解锁密码,这一要求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嫌疑人使用iPhone5C指导策划了这场枪击事件,导致14人遇难。这部手机带有密保功能,密码输错10次后便会启动自毁,因而阻碍了联邦警察的调查。苹果公司表示,它有意打造了这项技术,其安全系数之高连公司自己都无法访问用户手机中的内容。这个令人难以置信的理念很有可能被视作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
通信公司将信息移交给调查机关这一做法由来已久。但是讽刺的是,我了解电信技术不是在我现在当知识产权律师的时候,而是在英国当刑辩律师的十年期间。从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初,世界各地都开始立法,明令禁止非法拦截通话内容,同时又为国家安全机关或执法机关的拦截令奠定了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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