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旧派”也不那么确切,该画报直接诉诸日常生活与大众想象,从意识形态上说其实是助长正在发展中的资本主义的“都市主义”,因此追踪时尚新潮,对于中西新旧文化兼容杂陈。正如画报开张不久即标榜“文学叛徒胡适之”、“艺术叛徒刘海粟”,似乎为“时尚”添了个“先锋”的脚注。不仅这两位教主般身影频频见报,其它如徐悲鸿、田汉、邵洵美等“新派”人物受到热情推介的数数也有一大箩。倒过来说,既受推介,也少不了新派文人的主动参与。如给张丹翁左一声右一声吹捧“胡圣人”,胡适好像颇为受落,也作打油诗送去发表,一唱一和,煞是有趣。 旧派与时沉浮,新派也在分化。二十年代中期新文学开始走出“苦闷”的象牙之塔,如创造社的郭沫若和张资平,前者投身于北伐革命,后者把目光转向市场,其一九二六年的长篇恋爱小说《飞絮》,通俗而畅销,可视作“海派”之始(吴福辉语)。这不仅仅是受到都市的诱惑,也是意识到大众传媒的重要而转变其一向鄙视的态度。如另一位创造社巨擘田汉于同年组织“南国电影剧社”,拍摄了《到民间去》,颇具象征意味,票房不怎么成功,但广告做得铺天盖地,无论新旧报刊杂志,都大幅报道。尽管三十年代初田汉批判了自己的“小资产阶级感伤倾向”,但革命作家要掌握大众媒体的方向不变,说是田汉启其端也不为过。 的确,看看一九二六年的上海,《良友》画报创刊,掀起“画报热”,给“景观社会”的打造如虎添翼,其实还是《上海画报》起的头。第三大百货店新新公司、专售妇女用品的绮华公司相继开业,消费文化渐入佳境,就妇女时装而言,新潮迭出。在这样的脉络中来看“云裳公司”及徐、陆所扮演的角色,对于新旧文人的合流意味深长。 云裳公司座落在卡德路南京路口(今电视台附近),与邵洵美的“金屋书店”遥遥相对。一九二七年八月间开幕之日,传为盛事。该公司由留法画家江小鹣担任美术设计,和徐志摩、陆小曼、胡适等人都是股东,被称为“第一家时装公司”,而新派名流投资于都市时尚,也是第一遭。《上海画报》作整版报道,称徐、陆为“云裳公司发起人”,其合影披之报上。有趣的是《北洋画报》不甘示弱,也报道了公司的开幕及刊出两人合照,并说上海各报刊登的照片“皆不真切,徐夫人尤不酷肖”,仿佛在自诩其印刷的精良。为之捧场的不乏旧派中人,如包天笑作《到云裳去》一文,刊于《晶报》上,对于公司的各个部门一一加以介绍。 尤其在对待女性方面,《上海画报》表现出新旧之间的吊诡。其特色是“捧角”,所捧的多为女性,那些唱京昆旧戏的角儿固不消说,京沪两地的青楼名花也频频见报。这是“鸳湖派”的老传统,也是最为新派诟病之处。但画报也大量刊登了名门闺秀、演艺明星以及各行各业的专业女性,如吕碧城、潘玉良等。专注于女性,多半属商业考量,但事实上也是追随当时“新女性”崛起的时代潮流,虽然所推崇的是现代社会的“贤妻良母”,不会逾越传统价值的底线。 《上海画报》如此不吝版面地吹捧陆小曼,大约是发现了一个难得的“新女性”典范:既有冲决罗网、追求个人幸福的勇气,又虚心好学,醉心于传统文艺。她演《玉堂春》,学程艳秋唱腔(即程砚秋),学书学画都有板有眼,学得相当认真。上海滩上时髦的名媛淑女何止少数,但画报以“风流儒雅”来形容陆小曼,对于充斥肤浅时髦的洋场来说,真不可多得。当时的交际明星,有“南唐北陆”之称,“唐”即上海的唐瑛,被《北洋画报》称为“南斗星”,而小曼到上海之后,在“北斗星”旁边,南斗星的光亮度便减弱了不少。 对于《上海画报》的刻意打造,小曼是怎么想的?恐怕很难用“虚荣心”加以概括,作为一个公众明星也寄托着少男少女们的梦想,在满足某种文化上的期待,映现了都市社会的一种真实。她的客串演戏,像“慰劳”、“义捐”等名目,也有主观的倾情投入。事实上画报为小曼提供了一个舞台,在她和都市读者之间搭起了桥。反过来说,那些画报上的照片,也是陆的自我呈现,与一般标准头像不同的是,都具情调与个性,富于艺术气息。其中有一幅一反其清秀形象,珠光宝气,身穿皮毛大衣,胸前掩一扇面,刊登于一九二七年八月三日的《上海画报》,又刊于九月《良友》画报的封面,宛似王尔德的名剧《少奶奶的扇子》中的主人公。一九二六年刘别谦的同名电影上映之后,次年由洪深改编成话剧,连续在上海演出,成为热门话题。与小曼同属“妇女慰劳会”的唐瑛担任主角,所以这一照片是否与唐别苗头不得而知,但至少是切入时尚“热点”的。 一九二八年四月三十一日《上海画报》刊出小曼《请看小兰芬的三天好戏》一篇短文,极力推奖从北京来的京剧演员小兰芬。这不仅对于了解陆氏不可或缺,也关乎新旧文化之间错综纠缠的关系。此文似为陆小曼专家所忽视,这里抄录后半部分: 女子职业是当代一个大问题。唱戏应分是一种极正当的职业,女子中不少有剧艺天才的人,但无如社会的成见非得把唱戏的地位看得极低微,倒像一个人唱了戏,不论男女,品格就不会高尚似的。从前呢,原有许多不知自爱的戏子,(多半是男的) 那是咎由自取不必说他,但我们却不能让这个成见生了根,从此看轻这门职业。今年上海各大舞台居然能做到男女合演,已然是一种进步。同时女子唱戏的本领,也实在是一天强似一天了。我们有许多朋友本来再也不要看女戏的,现在都不嫌了。非但不嫌,他们渐渐觉得戏里的女角儿,非得女人扮演,才能不失自然之致。我敢预言在五十年以后,我们再也看不见梅兰芳、程艳秋一等人,旦角天然是应得女性担任,这是没有疑义的。 这篇文章与《上海画报》的编务张丹翁甚有关系。张在画报上以专以“捧角”为务,多出自其貌似古典的打油诗,有“文坛怪杰”之称。所捧者大多是新出道的京昆女演员,因此也收了不少干女儿。显然小曼同他颇为热络,在画报上可不时见到张为她题诗或赠字,某种程度上小曼是他捧出来的。有趣的是,曾几何时,小曼也捧起角来,但两人的捧法很不一样。 当时南北舞台上梅兰芳、程砚秋等“四大名旦”如日中天,但关于男扮女装的问题,自五四以来便成为“戏剧改良”的争论议题。如鲁迅、茅盾等对梅兰芳冷嘲热讽,说他忸怩作态、因循传统,不仅与性别问题、也与他们根本反对京剧背后的旧文化有关。而为张丹翁所捧的女演员,有不少是演旦角的,这在客观上支持了男扮男、女扮女的呼声。除了他个人喜好,却也反映了地域的文化政治。如《北洋画报》竭力鼓吹四大名旦,固然是北方的骄傲,《上海画报》好像对着干,来自北地的无名小辈一经品题,便身价百倍。当时有新艳秋“偷学”程派,学得惟妙惟肖,据说程为之恼火,《上海画报》则大捧新艳秋,把她的剧照和程的并列在一起。的确一九二六年初上海的“新舞台”推出《凌波仙子》等连台本戏,即以“首次男女同台合演”为号召,小曼在文中称之为“进步”,肯定了海派京剧在这一问题上的开明态度。 与一般的捧角文章不同。为小兰芬抱不平,其实站在女性本位的立场,具有一种公众代言人的自信,视之为“女子职业”的“大问题”。言及角色性别的“自然”问题,当然在批评男演旦角的不自然,文中所谓“咎由自取” 的严厉指斥,更隐含与男旦有关的种种不道德传闻。从这些方面看,小曼的思想在骨子里还是很“五四”的。这个艺术上的性别问题,最终与中国民族或人种现代性挂上了钩。王德威先生有一篇文章,精彩解读了梅兰芳在抗日时期“蓄须养志”的文化含意,即在他立志不为侵略者演戏的民族气节背后,更欲回复中国男人“自然” 的阳刚形像。 对于《上海画报》里的陆小曼,徐志摩怎么看?大约是不爽。大名鼎鼎的新文学“诗圣”,来到十里洋场,却成了个明星夫人的陪衬。就像舞台上,小曼演《玉堂春》里的苏三,他演不了王金龙。或者像张丹翁一再拿他的大鼻子开玩笑,当然更不爽。当初徐陆两人爱得天老地荒,没想到后来同床异梦,竟是志趣上、文化上的。志摩深受英美教育熏陶,尊崇浪漫主义文学,以灵感和创造为宗教,爱情上是理想主义,一心要改造陆小曼,想把她变成曼殊斐儿,或别的一个女人,其实也都是她们的影子,勿宁是他的自我的投射。在小曼方面来说,如果换了别个,或许会欣欣然,乐得夫唱妇随,但碰上她偏偏属于世俗、嗜古的类型,对志摩那一套不以为然。在这一点上,她也看透了,跟王映霞说:“志摩是浪漫主义诗人,他所憧憬的爱,是虚无缥缈的爱,最好永远处于可望不可即的境地。” 照这么说,志摩压根儿不该结婚。其实恋人最爱听的一句话是:爱你 as the way you are,不问是天使魔鬼,跟着你去就是。像志摩那样身在曹营心在汉,女人受不了,更何况是小曼。 反过来要志摩进入小曼的世界,也难。那是巴罗克风的古典加世纪末颓废,无论山水画或折子戏,那种千锤百炼的投手举足,沉潜涵泳的笔墨意趣,他不是没有兴趣,要真正进去,没那份耐心。到后来《猛虎集》出来,他的罗曼蒂克诗风才告别了华兹华斯的明媚湖畔,而深入布雷克的森林之夜,对内心的探索渐入佳境,大约也是多了一份对“地狱”般都市的体验所致。 众所周知,小曼认识了翁端午之后,吸上鸦片,由是给徐、陆关系蒙上阴影。翁乃旧式世家子弟,做房地产生意,收藏字画,会唱戏,懂医道。他们几时认识难以确知,至少在一九二七年八月间小曼作慰问演出时,节目单里还没有翁。十月三十日,有周瘦鹃《曼华小志》一文,叙及小曼的病与翁端午: 是夕,与小鹣、小蝶饭于志摩家,肴核俱自制,腴美可口。久不见小曼女士矣,容姿似少清臞,盖以体弱,常为二竖所侵也。女士不善饭,独嗜米面,和以菌油,食之而甘。愚与鹣蝶,亦各尽一小瓯。座有翁端午君,为昆剧中名旦,兼善推拏之术,女士每病发,辄就治焉。 “辄就治”语焉不详,但此文为陆翁之交提供了时间上的参考。同年年底天马剧艺会借夏令配克戏院举办义演,两人在《玉堂春》里搭配为情侣档,稍后《福尔摩斯》小报登刊《屁哲》一文描写这次演出,影射陆与翁的关系极猥亵之能事。于是徐志摩等人不得不上告法庭,结果法院判决说证据不足,也就不了了之。这对于志摩大约打击不小,但在《上海画报》上小曼的风头有增无减,一九二八年五月间其“戏装”、“旗装”的近照屡屡见报。六月间志摩去欧洲游历,据他自己说“我决意去外国时是我最难受的表示”。志摩去欧洲后,小曼的“近影”分别见于八月和九月的头版,为画报记者黄梅生所摄。一幅题为“幽人芳躅印东篱”,小曼在野外湖石旁,专注于一簇花丛,幽幽然护花惜花,神情略现忧愁。另一幅半身倚窗,短袖旗袍,略带微笑,一脸朴素天真的孩子气。 至十一月志摩回来,画报及时追踪报导。二十一日刊出周瘦鹃《樽畔一夕记》,开头即说:“徐志摩先生自海外归,友朋多为欣慰”。这是由刘海粟夫妇设宴、包括胡适等人的小聚会,陆小曼未赴席,此文也没提为什么,在历述徐氏海外行后写道: 愚问: “此行亦尝草一详细之游记否?” 君谓五阅月中尝致书九十九通与其夫人小曼女士,述行踪甚详,不啻一部游记也。愚曰: “何不付之梨枣,必可纸贵一时。” 君谓: “九十九书均以英文为之,迻译不易,且间有闺房亲昵之言,未可示人也。” 在这篇文章里,徐陆之间仍是“闺房亲昵”,但如我们所知道的,志摩返沪后,见小曼依然如故,愤慨绝望之际,写了《生活》一诗,将他的生活比做一条毒蛇蜿延的《甬道》,似乎对上海也厌恶起来。《上海画报》虽非大报,但也有自己的一套标准,不是其他小报可比。对于徐陆始终维持他们的公众形象,尤其是对于小曼。值得注意的在一九三〇年二月六日刊出的小曼特写照,差不多是在《上海画报》上最后亮相了。此为侧面头像,黑色的衣服、头发,和黑色的底子浑成一片,面部由高光打出;女士的目光略朝下,略长的勾鼻,抿紧的嘴唇,显得肃穆而沉毅,颇富悲剧意味。 从一九二六年底到一九三〇年,一晃已是四年,徐陆之间尽管危机重重,但能这样维持也不容易,而《上海画报》要维持他们的美好形像,也不容易。如果志摩没有早逝,又会怎样? 尽管情感不睦,或许也会像大多数现代都市的家庭悲喜剧一样,当初的浪漫时段已过,鸡鸡狗狗也未尝不可过一世。最后志摩去京,还带去小曼的山水长卷,友人交相称赞,他颇为得意。小曼纵有种种不合健康的习惯,在艺术上能如此用心,精神上也不见得堕落到哪里去。她一再叮嘱志摩“飞机还是不坐的好”,此种关爱,也决非泛泛。只因志摩骤然失事,一切都是后话,也使这一罗曼史的结局,以牺牲“天才” 为代价,后人为之扼腕,而对陆小曼来说,在“未亡” 的不幸之外,更得满足我们道义上的优越感。 关于徐陆因缘的来世今生,公论婆说已多。现下的几部陆小曼传,虽然把她当作主角,仍不免朝“死”里、更由志摩之死来看陆小曼,或者把她夹在林徽因与张幼仪之间,仍不免被压抑的。她在上海的生活,挥霍无度,日夜颠倒,尤其是被一再提到的那个 “暗房”,“总是阴沉沉地垂着深色的窗帘”(何灵琰语),她在里面吸大烟,更有一个神秘“好友”翁端午,魅影般出入其间,虽然比不上张爱玲笔下的曹七巧,却也够“妖魔”的。 这里忍不住再说几句,是读了小曼仅存的小说《皇家饭店》,颇有感触。故事写抗战期间沪上一小家庭,夫妻恩爱,与一老母、两个孩子,贫困而安乐。然而小儿二宝突然病危,一时拮据无告,妻子婉贞应征为皇家饭店女职员。小说细细描写她在饭店里所见所闻,形形式式的女子,拉皮条、拦恩客,无非是卖笑生涯,遂撕破不夜城中皮肉市场之一幕。当婉贞明白在店里做个女职员,也难免要出卖色相,于是决然离去。 这篇小说写于一九四七年,应知名女作家赵清阁之邀,收入其主编《无题集》──现代女作家小说散文集,皆一时之选。陆作稍稍舒展其文才,尤其是写婉贞在饭店中经历,套用一九三二年嘉宝主演的《大饭店》 (Grand Hotel)。这部电影犹如 “群英会”,集中当年好莱坞明星,各各争奇斗妍,展示风采。在小说里却是群魔乱舞,个个为金钱出卖肉体和灵魂,然而由此衬托出婉贞的心理变化,细腻动人。赵清阁对《皇家饭店》的思想内容大加赞赏,认为 “揭露了孤岛时期上海妇女的悲惨命运”。这么说是不错的,但耐人寻味的是小说的结尾,对于理解陆小曼别有意蕴。 明知出入 “夜生活”“太危险”,但婉贞是救急,万不得已为病危的小儿抓药钱。她的心理起强烈冲突,二宝是中心。最后毅然离职,钱还没赚到,那二宝怎么办? 她想过这一点: 她愈想愈害怕,她怕她自己到时候会管不住自己,改变了本性,况且生死是命,二宝的病,也许不至于那样严重,就是拿了钱买好了药,医不好也说不定,就是死了──也是命──否则以后还会再生一个孩子的──她一想到此地她的心里好象一块石头落下去,立刻觉得心神一松。
她的断然离去引起伦理上的问题。如果二宝果真死了,那是婉贞为保全自己的“本性”而付出的代价,所谓生死由命毕竟有欠说服力,眼睁睁牺牲这样一条小生命,母心何忍!这也引起一种写作的伦理问题。在一九四〇年代末,如果是一位进步作家,对这结局会作另一种处理:婉贞既未能保全本性,更不能保全家庭,唯一的出路就是受压迫妇女团结起来,同万恶的社会作斗争。如电影《丽人行》中对纱厂女工金妹及其它女性的描述,即为此例。 看上去小说所表现的是能为“贤妻” 而难能为“良母”的伦理困境,然而写到这里戛然收煞,寓意深长,所凸显的与其是伦理的评判,勿宁是婉贞的思索及她的选择。这更像萨特所说的存在主义式的困境,任何选择都会给人生带来缺陷,但主人公自觉其所作的选择,且为之承担后果。 像这样写一个普通的都市女性是很特别的,这样陷于伦理的困境,也何尝不是陆小曼自己一生的隐喻? 不管是洒脱、是沉重,尽在于一己的担当和承诺,在于一己内心的安宁,至于其它飞短流长,似属多余。正如婉贞所昭示的,她已经 “想明白了”,“心中很快乐”。 二〇〇四年初稿,二〇〇八年七月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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