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辣辣 发表于 2014-10-22 17:03:54

清代的粮食贸易(七)

运往广东的粤西米谷,“以梧州为商贩总汇”。在广东除广州外,“省城上流一百二十里三水县属”的西南镇,也是“西贩聚集之所”那里“风檣鹄立,往还殆无虚日”。   北方除了天津等城市外,关外的牛庄、口外的八沟、归化等城,也都很重要。牛庄是奉天等府豆麦运往天津,山东和江南的海舶起航点。“热河八沟素产米谷,内地商贩前赴采买者多”。归化城则集中了河套地区的粮食,山西、陕西、直隶客商舟载陆运,十分兴盛。在陕西,“西安之咸阳县乃粮食聚集之区”,不但晋豫等内地省区“赴买者固多”,就是“本省赴买者亦自不少”,是关中农业区中一个最重要的米市场。   上面列举的,不过是一些比较出名的米市场,由于清代的粮食贸易十分普遍,所以大小米市遍布全国。当然,从总体来看,还是南方多于北方,其中尤以长江沿岸最为集中,这应该说与当时的粮食产销情况是吻合一致的。 三   清代粮食运销规模的不断扩大,反映了清代商品经济的活跃。在当时,一些需要从外地运人粮食的缺粮区,除了像北京等全国重要城市外绝大多数并不是由于土地贫瘠,农业生产水平低下。就以长江下游的太湖平原和以广州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为例,这两个地区恰恰是全国土地最肥沃、农业生产最发展的区域,它们的缺粮,正如前面提到的,是因为城镇人口增加,农村中大批粮田改种经济作物.   当时在国内,事实上已出现了某种程度的经济专业区。太湖平原地区中的城镇市民,乡村中的不少棉农、桑农需要依靠湖、川、赣、皖等省运人粮食,以保持其城市和工商业的繁荣,及农村经济作物的发展,同时他们又将丝绸、棉花、各种手工产品运往那里和全国各地。在福建漳、泉、福、兴等府,需要台湾的粮食,同样,台湾的很多生活必需品,则要靠大陆输入。北方地区的情况很多也与此类似。“关东每岁有船二三千只至于上海”,“其来也,则载豆、麦、杂粮”,“而其去也,则仅易布帛、棉花诸物”。陕西韩城县,“所食米粮全资洛川、宜川运来,而洛、宜所需布、绵等货,又皆韩城北运”。   从明代中后期起,以太湖平原和珠江三角洲为中心的东南沿海地区,它们的经济所以能够持续地得到发展,并在某些手工业行业中较早地出现资本主义萌芽,这与全国的物资支援,特别是作为维持生活和生产最基本条件的粮食的支援,是密不可分的。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正是川、湖、赣、皖,以及广西、台湾和关外等地源源不断的粮食供应,支持着东南沿海地区的经济繁荣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大批粮食投入市场,也使更多的农民卷入到商品经济的漩涡中。像“湖南米谷最多,然不以一岁之丰歉为贵贱,而以邻省之搬运为低昂”。粮食价格完全随着市场需要上下波动,而农民的“输赋及一切婚丧之费,均须粜米,米难出粜,殊有谷贱伤农之患”。所以,是否能够在市场上顺利卖出粮食,已经成为农民十分关注的问题。为了得到更多的生产和生活费用,他们常常“终岁稍有所余,立即变卖”。台湾“民人用力耕田。固为自身食用,亦图卖出购钱”,否则,“囤积之米废为无用,既大不便于台民,而又不便于泉漳之百姓”,故有“泉漳之民势不得不买,台湾之民亦势不能不卖”的说法,道光初,姚莹在《与王生甫书》中说:凡遇“比各省皆熟,米客不至,台人苦谷有余而乏日用。富家一切兴作皆罢,小民无从觅食,盗贼益多,此民之困于时者也。”粮食进入市场与否,不但影响着农民的生计,而且还会关联到封建秩序的稳定。在广西,农民“每岁完纳钱粮及婚丧一切日用之需,均取给米谷,晚稻登场之后,得价即行粜卖,不知多留有余,而有力之家又藉此囤积,至来岁青黄不接之时,图重价卖于客商”,连封建统治者所表榜的那套表面上的“睦姻任恤之谊”也都丢弃了。   商品经济的活跃和粮食销售量的不断增加,促使粮食价格不断上涨。以江浙两省为例,康熙中前期,米价每石不过六七钱,康熙末已“至一两二三钱”。乾隆初年,“一石米之值一两五六钱至一两七八钱率视为常事”,而此种趋势在不断地发展。缺米之区如此,产米之地亦同样如此。乾隆初年,江西米价已“鲜有一两以内之价,若遇青黄不接,尤不能不在一两以外”。湖南“迩年米价最平,亦较从前加倍,……现在各属价值每石自七八钱至一两二三钱”,个别地区,“夏间价至一两七八钱”。粮食价格的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促使其把更多的粮食投入市场,同时也相对地加强了经济专业区的发展。   但是应该指出,这种因粮食价格上升所得到的好处,更多的还是为地主和商人们所得。当时,不少商人通过来往贩运、囤积居奇和买贱卖贵而发财致富。著名的两淮盐商也积极参与粮食贩运买卖。在湖南,每当“秋冬之交,盐商载盐而来,载米而去”。这些“顺流而下”的装米盐船,往往因此得到“倍利”。两淮总商黄光德等,往湖南贩米,“多达三十万担”,“随时随地售卖”。在江苏等许多省份,还出现了一些专门靠囤积和质典粮食获利的“典商囤户”;有的商人甚至当粮食尚在田间,就出钱向农民定购。陕西安康县,“有力者,于稻米刈获,乘穷民空乏,贱价预籴,名曰买青,盖即五月粜新谷之计,收成,则载月河小舟运郡。此皆郡城富商大贾所营谋,岁下襄樊,其利数倍”。一些山西富商,每遇陕西“丰收之年”,“豫将资本散给西、凤之农民”,然后“一至粮食登场,悉听晋商搬运”。   商人们的上述活动,尽管在调剂余缺、活跃市场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但对需要购粮而食的居民们,却因此加重了负担。至于广大粮农,更常常受到各种剥削。嘉庆时,陶澍在《陈奏湖南山田旱歉情形折子》中说:该省“滨湖之田,遇岁丰尚可有余,但舟航四达,搬盘者多,民无蓄聚,间有谷之家,则又贪图厚价,不肯零粜,以致近处贫民排负空囊,奔走终日而不能购买升斗,有钱无籴,年丰而啼饥者比比然也。”那些典质米粮或从事“买青”活动的高利贷者,对贫苦百姓更是“危害甚烈”。正如有人所说:“是以小民一岁之收,始则贱价归商,终则贵价归民,典商囤户,坐享厚利,而小民并收其困。”这对农民们的正常生产生活,均影响消极。   在清代,人们要求商品粮的数量能够不断增加,可是现实情况却是难关重重,究竟是些什么因素阻碍着商品粮数量的增长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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