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人 发表于 2020-1-27 18:25:33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重大难题、关键节点与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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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月25日 12:22 叶胜舟 为FT中文网撰稿


  昨天是中国大年三十,笔者没有一点年味,对央视春晚也无兴趣,更多忧虑、沉重和压抑。全国民众没心思过大年的肯定不少,因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持续扩散,形势极其严峻。


  一、重大难题


  1.疫情进一步扩散。据国家卫健委通报和媒体动态统计,截至1月25日6时30分,全国确诊病例1287例,其中湖北729例、广东53例、浙江43例、北京 36例;死亡41例,病死率为3.2%,其中湖北39例、河北1例、黑龙江1例。广东、浙江、湖南、湖北、天津、安徽、北京、上海等18省市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另据在武汉一线采访的《新京报》、澎湃新闻、《三联生活周刊》等媒体对当事人的采访和报道,因医疗资源极其匮乏,有一批发热患者只能在家自我隔离,不能确诊,甚至有的患者经武汉医院诊断为“病毒性肺炎”而死亡。这意味着武汉还存在患者病例、死亡病例,未在官方统计内。


  2.错失控制疫情“黄金时间”。据国家卫健委通报的17个死亡病例其中第7个,殷XX(女,48岁)早在2019年12月10日就无诱因出现发热。1月5日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分离、9日国家级专家组初步判定病原体为新型冠状病毒,此时春运即将开始,全国高校第三多的武汉大学生、务工人员未返乡,如第一时间决定控制人员流动,可有效切断传播途径。可惜武汉错失良机,拖延两周后直至1月23日10时才实施,从发布到实施还留有约八小时离汉的“窗口期”。直接导致疫情扩散到除青海、西藏之外的全国29个省(市、区),境外确诊病例也扩散,包括香港5例、台湾3例、澳门2例,泰国5例、新加坡3例、日本2例、韩国2例,美国2例、法国2例、越南2例、尼泊尔1例。


  3.武汉患者难以及时收治。病例爆发性增长,一线医护人员尽管满负荷工作,仍然不堪重负,不少病例只能在家自我隔离、保守治疗或未及时治疗或未治疗。经国家卫健委紧急部署,上海、江苏、四川等地呼吸科、感染科的医护骨干,已紧急出征救援武汉。但医护人数依然偏紧,线性增长赶不上病例的指数增长,何况目前本省疫情防治压力太大,难以全力支援武汉。武汉市政府借鉴北京市17年前抗击SARS的成熟经验,准备十天新建一个小汤山式的火神山隔离医院,但预设的700-1000张病床肯定不够,集中收治确诊病例都不能保证,大量疑似病例仍然不能集中收治,将为疫情继续扩散留下大漏洞。


  4.病毒可能持续变异。1月22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与该方案的症状描述不同,已有重症、危重症患者病程中可为中低热,甚至无明显发热;已有确诊病例的首发症状,可表现为乏力、恶心、腹泻、头痛、胸闷、肌肉酸疼、结膜炎等之一或多种;潜伏期无症状且有传染性。换而言之,发热不再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唯一首发症状、筛选标准。目前各地机场、火车场、高速公路人员进出时测量体温,不能完全筛选出病例,必有遗漏。


  5.防护器材严重短缺。病例爆发性增长,武汉医疗系统储备不足,试剂盒供不应求,地方政府显然已无能为力。导致武汉协和医院、武大人民医院等十余家武汉医院直接向校友和全国求助,支援防护面罩、N95等医用口罩、护目镜、手术衣、防护服等器材。医护人员的安全必须重点保障,必须科学防治,如果暴露在感染环境中,他们很容易感染,那么病人只有更惨。


  6.“封城”负面影响显现。1100万人的武汉大都市被强行“封闭”,湖北另有12个城市也接二连三“封城”,这是迫不得已的、迟到的、正确的决定,反证疫情的严重程度,也是拖延后不得不付出的代价。武汉大部分健康市民因此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有的物品短缺或涨价、有的老小因上班或隔离无人照顾等,而且他们的健康和生命受到严重威胁,也容易焦虑恐慌,大家都清楚武汉如今是最大的重灾区。


  7.武汉党委、政府治理能力欠缺。自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命题以来,各地照本宣科多、脱胎换骨少,自我标榜多、自我革新少。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是最有效的检验。目前看,中央政府和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党委政府应对更科学、规范、有序。武汉应对疫情有明显瑕疵。表现在:


  (1)前文所述错失防疫“黄金时期”;


  (2)涉嫌漠视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1月1日,武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宣布,“一些网民在不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已传唤8名违法人员,并依法进行了处理。”但1月21日,武汉相关人士又向胡锡进澄清,8位曾被认定为“违法”的市民,没有一人被拘留、被处罚。1月20日下午,钟南山院士在记者会上确认有“人传染人”、有14个医务人员感染,此前武汉竟然一直没有主动公布如此重大的两个信息。


  (3)涉嫌保持“维稳高于生命”的传统人治思维。武汉推迟公布疫情、减缓疫情严重程度,是否与湖北“两会”有关存疑。1月12日至17日、11日至15日,湖北省分别举行第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十二届政协第三次会议,这的确是湖北以及省会武汉近期的中心政治事件,当地媒体依惯例集中报道。但相对于1100万武汉市民甚至14亿全国民众的生命健康而言,湖北“两会”微不足道。武汉党委政府是否在1月20日获得最高指示后,才真正“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4)舆论报道“内紧外松”甚至歌舞升平。1月18日,武汉市江岸区百步亭花园社区举行第20届“万家宴”,4万多个家庭参加、共13986道菜品,当地媒体甚至央媒都正面宣传报道;1月20日下午,湖北省应急管理厅举办“用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春节联欢会,据该厅官网报道,还邀请三个单位领导联欢,自称“联欢会高潮迭起、欢乐喜悦”;1月21日,湖北省在洪山礼堂举行2020年春节团拜会文艺演出,本省众多重量级官员出席,依然用一贯的新闻通稿套路描述为“圆满举办”,竟然还有“演员带病出演,登台火力全开”的情形;等等。这些都与武汉疫情重灾区的严峻形势极不吻合,与市民生命健康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亟需隔离与救治的对比极为鲜明,引起全国关注和广泛批评。


  二、关键节点


  1.元宵节。民众的生命与健康压倒一切。今年春节期间,不仅武汉及湖北,全国民众都应该尽量减少外出和集聚。如果元宵节后除湖北之外的各省病例稳定,那么值得庆幸,这是笔者最期待、最理想的状况。表明武汉错过了防疫“黄金时期”,全国没有错过。通过中央政府迅速动员和命令,兄弟省市齐抓共管,基本防住了全国扩散,进而也有更大余力支援湖北。否则中国的人口基数大,疑似和确诊病例太多,每个省都自身难保,很快医疗系统将瘫痪崩溃。世界卫生组织如根据《国际卫生条例》宣布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甚至直接界定为疫区国,那么世界各国都会纷纷限制中国人入境、限制本国人来华、限制与中国贸易往来。


  2.清明节。中国人有回乡扫墓的传统,这也是春节之外的第二个人口流动高峰。届时疫情防治措施的严格程度,主要看3月底4月初确诊、疑似病例的变化。(1)湖北尤其武汉是疫情重灾区,无论如何必须严管,不能有任何松懈松绑,以免前功尽弃;(2)全国其他省如果都是零星病例2周以上,本省返乡扫墓依然需慎重,集聚依然需控制,管治最好从严;(3)本省如有较多病例(指确诊10人、或疑似20人以上),不应大面积、大范围人员流动,依然需持续严控。


  3.五一节。冠状病毒对高温敏感。2003年SARS没有特效药,天气炎热后逐渐平息,来得凶猛,走得离奇。2019-nCoV也没有特效药,不排除继续变异的可能,期待气温升高后有助于防治。如果五一节公众假期五天后,全国疫情没有反复,那么这次重大考验基本过关。我们才有机会松口气,从容研制疫苗,复盘防治缺失,问责相关官员,完善制度建设。


  三、政策建议


  1.控制传染源。


  紧急扩充武汉医疗资源,尽快集中隔离、集中收治所有确诊和疑似病例;紧急扩大生产试剂盒,在火车站、机场、高速公路上通过专业人员抽测,对进出流动人员现场筛选;鼓励公众自费购买价格优惠的试剂盒(不能免费否则极大浪费,且生产能力不足),指导自我测试,避免集中到医院发热门诊增加交叉感染风险,同时实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1月以来,所有武汉返乡、途经武汉、或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应自我隔离2周,向当地疾控部门主动报告,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村委会应掌握第一手的完整信息,并及时监督和报告;全国禁止捕杀、交易、运输野生动物,关闭交易市场,现有野生动物一律交由县级以上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处理。


  2.切断传播途径。


  每日持续对全国所有医院、临时隔离区(如有)、农贸市场消毒;以元宵节、清明节、五一节前后的确诊与疑似病例,作为判断松绑交通封闭、解除其他管制的决策依据;解决好“封城”医护人员、疑似病人就诊的食、穿、用、行、住等后勤保障;湖北省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春节假期,实际上不解封,外地人员也很难进入武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二级响应机制未解除前,引导和鼓励各单位利用互联网异地办公、网上办公、分批办公;确诊、疑似病例的孩子、老人,如无人照顾,可征用郊区独立房子集中安置,指定专人照顾;中央财政专款补助中西部农村防疫,省级财政按1:1资金配套。


  3.保护易感人群。


  国家紧急调配,支援武汉一切民生和医疗所需,确保水、电、气、网、药、米、肉、菜的稳定稳价供应;对“封城”的市民尤其是武汉市民,给予积极的心理干预和服务,全国征集志愿者;直接征用武汉移动、联通、电信部门的客服热线和工作人员,改用于疫情热线电话;准备部署武警机动力量,预防武汉长期“封城”后失控,任何情况下不宜动用军队;元宵节之后,确诊病例依然低于10人以下的省,可抽调更多机动医护人员去武汉支援或轮换;每批支援的医护人员在一线3-4周即可,时间不能过长,过于辛劳,免疫力下降,医护人员自身感染风险也会增加;如疫情持续蔓延,导致医护人员、物质供应不足,应主动向WHO和世界各国求助。


  4.修订《刑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


  建议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分别修订完善《刑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全面禁止和严厉惩罚猎捕、杀害、出售、生产、经营、食用、购买、运输、携带、寄递、利用所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而不限于现有法律中规定的濒危、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如今这是最大的民意。国人已付出SARS、禽流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多次沉重代价,不能再因贪吃重蹈覆辙了,漠视自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而且又将疾病输出影响境外,损害中国的利益和声誉。


  修订《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建议如下:


  (1)将罪名“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改为“非法猎捕、杀害、出售、生产、经营、食用、购买、运输、携带、寄递、利用野生动物罪”;


  (2)增加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出售、生产、经营、食用、购买、运输、携带、寄递、利用野生动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3)原第一款改为第二款,起刑明确为三年以上,改为“非法猎捕、杀害、出售、生产、经营、食用、购买、运输、携带、寄递、利用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面内容不变;


  (4)原第二款改为第三款,最高刑期由三年提高到七年,改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建议如下:


  (1)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禁止猎捕、杀害野生动物,而不限于原条款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第二款,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改为向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而非原条的省级。


  (2)第二十二条,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狩猎证,改为“由省级以上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而非原条的县级以上。


  (3)第二十七条,改为“禁止出售、购买、利用所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而不限于原条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4)第三十条,改为“禁止生产、经营、出售、使用、食用所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而不限于原条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即使有合法来源证明,也不允许。


  (5)第三十三条,运输、携带、寄递所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明确需持有“省级以上”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副本或者专用标识,以及检疫证明。取消原条允许县级、地(市)级的许可权限。


  (6)第四十四至四十九条、五十一条、五十三条至五十五条的罚金太低,不足以威慑犯罪,还需大幅度提高。


  最后,向钟南山院士和一线医护人员致敬!他们是防疫战场最可爱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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