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世界 发表于 2019-11-23 14:15:35

德国之声: 香港高院暂缓执行禁蒙面法"违宪"裁决七天

  香港高院本周初裁定《禁止蒙面规例》违反基本法,律政司随后提出暂缓执行裁决。高院驳回了这一申请,但由于香港"现时面对非常特殊的情况",容许暂缓七日至下周五,以给予律政司时间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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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国之声中文网)《禁止蒙面规例》是10月由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根据一项殖民时期的《紧急法》制定的,该《紧急法》已半个多世纪未动用。


  本周一(11月18日),香港高院判决相关禁令“违宪”,即违反基本法。律政司21日提出申请,要求法院暂缓执行裁决,或颁令指《禁蒙面法》维持生效。


  据港媒报道,高院两名法官林云浩及周家明拒绝律政司申请,但由于预计政府一方将会上诉,鉴于案件涉及重大公众重要性,及香港现时面对非常特殊的情况,认为可短期内暂缓违宪裁决,以让律政司有机会向上诉庭提上诉,故暂缓执行裁决至11月29日。


  据报道,判词提到,政府一方说高院早前裁决后,在上星期有很多蒙面示威者在香港进行破坏,但法庭认为没有证据显示,示威者破坏行为的频率在裁决后有增加。另外,对于政府一方认为,高院裁决可能令部分人以为可以继续蒙面犯罪,法庭认为不应该因为有人可能错误理解法庭的判决,而批准暂缓裁决。


  此前就《禁止蒙面规例》向香港高院提起诉讼案的24名立法会议员之一郭荣铿对暂缓裁决表示失望。他说:“我们认为,如果一项法律被宣布违宪、侵犯港人基本人权,那就完全不应实施,甚至一天、一秒也不应当。”但他同时欢迎法院拒绝了律政司提出的更长时间暂缓期限的申请。


  香港警方周一在高院裁决后曾宣布已暂停执行该规例,待有进一步发展再决定如何处理。港媒报道称,如今警方会否重新就《禁蒙面法》执法,属未知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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